南通疫情期间信用服务方案明确:认定失信名单,启动信用修复 | 南通发布

  2月14日,市信用办制定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意见》的信用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疫情防控时期我市将归集行政处罚信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优化企业信用服务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用工作便利化水平,帮助全市广大企业共渡难关,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该实施方案明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以及有其他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作出处罚后,按照“双公示”工作规范及时报送至各级信用信息归集部门,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纳入信用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应认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个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黑名单”,主要涉及个人的有隐瞒病情、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等情况,或者有逃避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行为的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同级信用信息归集部门,各级信用管理部门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疫情期间,我市启动信用修复通道,在“信用南通”网站设立“信用修复”专栏,下设“操作指南”“动态信息”“在线培训”在线考试”“修复承诺修复直达”六个子专栏,将以往线下集中培训改为线上培训考试。专栏集中明晰公示政策、流程、各地区联络人及联络方式等,提供各类资料下载,各修复企业实名注册后,可进行线上学习与考试。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会为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提供在线、快速、便捷的服务,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向上提交。

  此外,企业查询报告的提供也采用在线预约申请方式,企业可以进入“信用南通”网“信用服务预约”栏目,申请在线预约,按规定上传申请资料,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企业查询报告,通过电子邮件或免费邮寄的方式送达企业。

  为助力企业金融信贷,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还免费为银行机构提供对企业的信用审查服务。市内银行机构可以以市级行作为申请单位,进行首次查询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申请,提供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身份证明。后续查询,银行机构只需出具查询公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