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自去年12月4日起履行法定职责,成为继广州、上海、青岛等地之后成立的全国第十一家海事法院。作为该院的4个派出法庭之一,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于6日正式迁入位于我市港闸区新康路33号云院60幢的新址,并进行了固定资产交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永华参加活动。
南京海事法院依照规定,受理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纠纷案件、海事行政案件等六大类共108种类型案件的一审案件。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南通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自去年12月揭牌履职以来,该法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增强矛盾调处保障力量,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截至目前,新收一审海事海商案件93件,已结29件,其中判决4件,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24件,移送管辖1件。
姜永华希望南通法庭以新址启用为契机,进一步做优做强海事审判工作,发挥职能优势、服务中心大局,以公正、高效、专业的司法审判,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港口、航运、贸易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他表示,我市将大力支持南通法庭工作,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促进和加强司法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