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强制报告 | 我市召开联席会议交流落实举措 | 南通发布

今年5月,最高检、国监委、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6日,市检察院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成员单位首次联席会议,就如何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落实好该制度展开座谈交流。

近年来,我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所上升。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07人、起诉180人,同比分别上升27.4%和20%,其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高发态势,网络犯罪不断增多,涉校犯罪也引发广泛关注。

“此前,刑事诉讼法、执业医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也有相关规定,如果发现侵害或者疑似侵害未成年人的情况,要及时报告,但其强制力不够,责任也不够明确。”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徐瑾介绍说,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查办普遍存在预防难、发现难、惩处难的问题,为此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意见,要求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否则将被处以行政、党纪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该制度的先行者,如东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制定了相关工作意见。2019年4月,如东民政部门就依据此意见第一时间向检察院提供了一起亲生父亲将刚出生四天的婴儿遗弃在路边的案件线索,如东县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监督立案、撤销监护权等举措成功办理了该案,有力保护了被遗弃儿童的合法权益。该院还组建宣讲团到各中小学校、各医疗机构、社区等对该制度进行解读,引导一线教育工作者、医疗工作者及社区工作者及时了解强制报告义务。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与市委政法委、市监委及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卫健委、团市委、妇联等部门通力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信息上互通、在工作上互联、在成效上互鉴,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坚实的“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