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中强迫拆迁户签协议,如东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站上被告席 | 南通发布

8月12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丁某建等11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该团伙成员分别涉嫌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开设赌场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丁某建分别利用其实际控制经营的如东东达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达公司)和如东县星晨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晨公司),纠集濮某宏、王某龙、陈某本、陈某辉等人开展房屋征收服务。星晨公司、东达公司于2013年左右开始合作,并约定两公司在合作期间,对各自承接的征收服务业务,共同组织开展,费用平摊,利益均分,工作现场由濮某宏等人统一管理。合作期间,陈某、丁某建明知两家公司员工在征收服务过程中有违法犯罪行为,仍然默许、放任濮某宏、陈某本、陈某辉等人采取聚众造势、殴打、辱骂、纠缠、滋扰等手段强迫拆迁户签征收补偿协议,并形成以陈某、丁某建为主要纠集者,濮某宏、陈某本、陈某辉等9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公诉机关认为,该团伙成员多次实施随意殴打、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其团伙成员均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团伙首要分子陈某还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多次组织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涉嫌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对其数罪并罚。

鉴于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公开宣判。

本案在如东法院驻所支云科技法庭开庭审理,约50人在如东法院本部第十七、十九法庭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