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9月1日正式施行才几天,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在南通船闸下游待闸区域,查获两艘装载1400余吨固体废物准备进入南通的船舶。11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透露,这两艘来自上海宝山的船舶将被依法责令返回。
当日上午9时35分许,该支队水上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驾驶执法艇在南通船闸下游待闸区域进行例行检查。突然,一股刺鼻的气味迎面袭来。执法人员顺着气味方向进行仔细查找,终于发现气味来自于待闸区的两条船舶——“鄂黄冈货22XX号”和“鄂黄冈银河52X号”。经现场询问,船舶承租方傅某称,船上是从上海宝山内河1号码头装载的土方。几名执法人员拉开遮布查看,发现一船装载物疑似建筑垃圾,而另一艘船舶装载的则疑似淤泥。见状,交通执法人员要求对方出具有关部门检测报告。
然而,对方只能出具一份被其称为“总检测报告”的材料,且日期显示为今年4月,申报装载物为“泥土”,不符合“一船一检”的要求。面对执法人员的追问,傅某称货物准备送往启东,但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上又分明写着“如东县掘港镇”某单位。
面对种种可疑迹象,执法人员立即将初步情况通报南通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两部门随即派人赶到现场查看。按照规定,根据《固废法》有关规定,转运此类货物应有上海、南通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具的相关手续,而崇川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确认,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并未收到过两艘船舶货物的相关备案信息。因此,我市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依法责令返回”的意见。交通、公安部门一致同意,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此外,执法人员还在检查中发现两船均存在“生活污水排放无任何记录”和“船舶无进出港报告”两项违法违规行为,遂要求船主在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后再返回。这两艘涉事船舶若在规定期限内拿不出合法手续,将在交通、公安部门的现场监督下,打开船舶卫星定位系统,全程接受监督返航,直至抵达上海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