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市发改委对新近印发的《南通市粮食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进行解读,进一步推动我市粮食工作发展。新版预案中明确,所有粮食经营者必须按政府要求承担应急任务,服从政府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设立1个粮食应急供应点,每超过5万人的乡镇和街道增设1个应急供应点。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乡村城镇居民储粮习惯发生变化,一旦因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市内粮食市场供求异常,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异常波动,将对我市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影响和损失,新的发展形势对高效应急处置提出更高要求。在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市发改委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在总结近年来应对粮食突发事件经验的基础上,对2011年印发的《南通市粮食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旨在提高新形势下应对粮食突发事件的能力。《南通市粮食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重点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及职责、市场监测、应急响应等方面做了修订,内容包括总则,粮食应急状态分级标准,监测研判和报告,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响应等部分。
根据该预案可知,视事态发展程度,市级(Ⅲ级)应急状态依次分为紧张、紧急、特急三种状态。市级粮食应急三种状态,由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场监测情况提出,由市政府确认并责成采取相关措施。紧张状态是指粮价一周内持续上涨幅度超过30%,周边市、县出现区域性粮食抢购、涨价现象,且持续时间超过3天;或者3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粮食抢购、涨价现象,持续时间超过3天,群众出现恐慌情绪,已进入县级(Ⅳ级)应急状态。紧急状态是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以上;或者粮价一周内持续上涨幅度超过50%,全市出现较大范围粮食抢购现象,并已相继出现粮食供应紧张,个别地区出现粮食脱销,群众情绪比较恐慌。特急状态是指紧急状态持续15天以上;或者粮价一周内持续上涨幅度超过100%,全市出现全面抢购现象,粮食供应十分紧张,3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粮食脱销并持续3天以上,群众情绪极度恐慌。
据介绍,新版预案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市政府成立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在市长领导下,指导协调全市粮食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此外,新版预案明确了对在应急工作中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预案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周云介绍,新版预案内容更加完整,工作原则更加明确,组织指挥体系更加优化,职责分工更加明晰,应急响应机制更加健全,预案的衔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确保一旦启动,能迅速响应、及时高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