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到交警队“报到”,窗口民警发现端倪机智识破 | 南通发布

  15日,宿迁男子张某因酒驾被通州交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张某竟是自己“主动”来交警队“报到”的。

  当天下午4时许,张某陪同朋友龚某来到通州川港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队处理交通违法。窗口民警接待过程中发现张某一身酒气,有酒驾嫌疑,于是一边与张某交谈,询问其如何前来、车子停放何处,一边查询车辆行驶轨迹及卡口抓拍图片等信息。当被问及是不是自己开车过来时,张某神色有些慌张,一口咬定自己没开车,是龚某载他过来的。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张某承认当天中午1点左右,在张芝山镇一工厂里与几个工人一起吃饭喝酒,期间喝了二两白酒。随后,朋友龚某开车来接他,让他陪着到附近的交警中队办业务。在等待叫号的过程中,两人又出去办事,张某想着酒劲差不多也过了,便握起了方向盘,未料再次回到交警中队时被交警识破酒驾。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龚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0,排除酒驾嫌疑。尽管张某仅仅开了300米左右,驾驶距离不长,但仍然构成酒驾,受到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