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 南通发布

17-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情况、《关于南通市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惠民出席会议并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在会上讲话。



任免名单如下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9月18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斌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陈坚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马如山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戴者春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谢晓军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瞿刚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世瑞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9月18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程炜同志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任命吴瑕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任命江华同志为南通市体育局局长。


免去孙立新同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浦坚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建同志南通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9月18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邹建华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何强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闫卉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9月18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胡皓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邓黎明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殷勤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吴汉军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