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海安方面获悉,海安市日前出台并实施《海安市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当地全面建立“路长制”,海安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总路长。
据了解,实施方案以平安交通建设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为载体,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和“一路一长”的要求,建立市、区镇(街 道)、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和考核体系。
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基本建成“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公路畅行网络,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服务状态,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2年底,路长制全面建立,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 ”创建成果,城乡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构建起建管并重、养运并行、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舒、美”公路交通发展新格局,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实现。
方案指出,此次实施范围按 “分级管理、分层考核、分段负责”原则,建立海安市路长制管理架构,实现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制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全面提升公路质量和使用品质,更好服务于经济发展、扶贫攻坚、环境提升及社会民生,打造“强富美高”新海安,推进“枢纽海安、物流天下”“产业高地、幸福之城”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