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通知,对南通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 南通发布

8日,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含南通市在内的60个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做好相关建设工作。教育部要求各示范区要充分发挥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

在通知中,教育部要求各示范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念,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准确把握各学科课程的核心理念和育人目标,实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有机衔接。积极学习借鉴优秀教学成果,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提升区域整体教育质量。

教育部还要求各示范区要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要在成果持有者和项目专家团队指导下,完善三年推广应用计划,细化年度方案和分项成果推广应用方案,明确相关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要充分调研、分析当地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研究教学成果对当地教育教学的指导、改进作用,注重成果推广应用的本土化落地,逐渐增加推广成果数量,逐步扩大推广范围。要积极探索、总结和提炼推广应用工作可行路径和有效措施,发挥好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据了解,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周期为3年(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教育部将对各示范区进行过程指导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示范区进行意见反馈与动态调整,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