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酒驾被查,驾驶证一次竟被记36分?据了解,张某因为酒驾,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未经登记且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3项违法行为,驾驶证一次记36分。
1月20日下午三时许,民警驾车巡逻至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路道达尔加油站路段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行驶异常,经过警车时驾驶员眼神闪躲回避,车速较快,于是民警在驾驶员进加油站加油的有利时机,上前对其进行检查,经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3mg/100ml。
经对驾驶员身份和所驾驶的车辆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员张某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2证,并无三轮摩托车的驾驶资格,驾驶的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到车管部门进行登记,张某系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摩托车,驾驶未经登记且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二十)项、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张某处以罚款14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记36分,B2驾驶证将被降级。
据了解,张某平时以驾驶货车运输为生,因为这次酒驾,他丢掉了自己的生计来源,为此他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