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鼓励企业外地职工在通过节的通知》(崇川防指办字〔2021〕3号),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补贴政策
《关于鼓励企业外地职工在通过节的通知》所涉及的补贴和奖励,专款用于鼓励企业外地职工在通过节。
1.春节期间(2 月 11 日至 2 月 17 日,下同),企业安排外地职工留通的,按每人 600 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2.对外地职工较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外地职工1000 人(含)以上的企业,留通职工比例达 80%(含)以上,奖励 100 万元。外地职工 500 人(含)以上的企业,留通职工比例达 80%(含)以上,奖励 50 万元。外地职工 200 人(含)以上的企业,留通职工比例达80%(含)以上,给予奖励 10 万元。外地职工 100 人(含)以上的企业,留通职工比例达 80%(含)以上,奖励 5 万元。工商注册地址且实际生产经营地址在崇川区辖区内的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防疫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外地员工指户籍地为南通大市以外(原则上以户口簿地址为准),且在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春节期间全程(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未离开南通大市范围。各街道(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企业登录崇川区产业项目政策扶持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兴企通”申报(网址:www.ntccxqt.com;技术支持:江苏华冈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85288128转8022),实行电子化申报。企业须对照补贴对象认定条件,于3月9日前向所在街道(园区)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1)崇川区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2)崇川区2021年春节期间留通外地职工花名册(申请外地职工较多的企业奖励的,须提供外地职工全部名单)(见附件2);(3)企业承诺书(员工承诺书留存企业)(见附件3);(4)须提供2月24日前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提交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二维码见附件4);(6)本企业职工缴纳社保关系证明,及留通市外员工花名册公示照片。所在街道(园区)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于3月19日前报行业主管部门复审(规上工业企业由工信局负责;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由商务局负责),企业市外职工缴纳社保的真实性由区人社局配合具体负责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崇川兴企通平台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审定,按实发放。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企业视同放弃。本实施细则由崇川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负责解释。崇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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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