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卫生健康行业发布“十条禁令” 严格执行“严控人员流动、严防疫情风险”两条规定 | 南通发布

7月30日,市卫健委连夜发布《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卫生健康行业落实“严控人员流动、严防疫情风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及《关于重申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工作者(含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等)“十条严禁”,坚持党政同责,织密防控网络。

“十条严禁”是指:1.严禁隐瞒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严格做好日常个人防护,避免在无有效防护下与已有疫情地市来人或不明来历人员近距离接触。2.严禁隐瞒个人健康状况。本人或家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未排除新冠病毒肺炎之前,不得带病上岗。3.严禁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性社会活动。4.严禁擅自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离通,确需离通的,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并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返通后健康管理措施。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或参加赴外地的培训和会议,有条件的改为线上形式举办。5.严禁未经单位批准赴外院开展会诊、手术或讲课。6.严禁不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采取步行、骑行、乘坐私家车或班车等方式上下班。7.严禁科室之间无故串岗,非工作安排不得随意出入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检测实验室和集中医学观察点等重点场所。8.严禁穿着工作服进入食堂、超市、宿舍等非医疗区域。9.严禁随意丢弃口罩。严格遵守院感防控规定,及时将废弃口罩投入专用容器。10.严禁泄露涉疫相关信息。要严守保密纪律、落实保密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保护患者隐私。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党政同责,织密防控网络,坚决不留盲区,堵住漏洞。对违反上述禁令的工作人员(含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等),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因工作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导致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确保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为强化人员分类管理,落实“严控人员流动、严防疫情风险”关键举措,市卫健委要求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含护理院、托育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等)的保洁、保安、护工、食堂、水电维修、物流配送等后勤保障人员,参照医务人员行为规范,严格加强管理。涉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到服务合同中,指导加强人员知识培训,严格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防护物资充足供应,坚决杜绝因一次性防护物品超期或重复使用造成的病毒传播风险。保洁、保安、护工、食堂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加强工作时间以外的日常行为管理;水电维修、医疗废弃物转运、被服洗涤、药械物流配送等外单位人员要视同院内人员管理。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要及时清退,不再聘用。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铁律”之下是南通卫生人的健康使命和为民初心,医疗卫生机构既是疫情防控的第一哨点、第一防线,也是最后底线,“我们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最专业的技术、最优良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严防‘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同时,也请广大的市民朋友们支持与配合我们的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共同守好‘我们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