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日南京禄口机场部分人员核酸检测发现阳性,后省内外部分地区均出现确诊病例,为我市全方位、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进口非冷链货物和冷链非食品货物疫情防控工作敲响警钟。
2日,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口货物防控组向全市进口非冷链货物和冷链非食品货物外贸企业发出一封公开信,要求所有相关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和进口冷链非食品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进口货物预防消毒工作,扎实推进核酸采样检测工作,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防控措施,加快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严厉查处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行为。
公开信要求:企业要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的作业谁消毒”原则,负责对进口货物每层包装实施预防性消毒, 必须做到“包装拆到哪一层,消毒做到哪一层”,消毒后要出具消毒证明,并随货物流转,下一环节见消毒证明后方可接收,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货物的输入风险,同时对货物存放环境采取消毒措施,消毒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原则上对进口货物同一包装层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
进口货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接收企业要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确保货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检测结果阳性的,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装卸、运输、消毒的工作人员、货物外包装、运输工具、储存场所等重点部位每周至少核酸检测一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全面做好个人防护。
此外,进口货物防控组还对如何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防控措施、员工接种疫苗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不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不提前报备、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作业起不到消毒效果的、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以及不能提供报关单或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处理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严重的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信全文如下:
全市进口非冷链货物和冷链非食品货物外贸企业:
2021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常态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外贸企业凝心聚力谋发展,砥砺奋进谱新篇,为南通“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做出重要贡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日南京禄口机场部分人员核酸检测发现阳性,后省内外部分地区均出现确诊病例,为我市全方位、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进口非冷链货物和冷链非食品货物疫情防控工作敲响警钟。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和进口冷链非食品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进口货物预防消毒工作
企业要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的作业谁消毒”原则,负责对进口货物每层包装实施预防性消毒, 必须做到“包装拆到哪一层,消毒做到哪一层”,消毒后要出具消毒证明,并随货物流转,下一环节见消毒证明后方可接收,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货物的输入风险,同时对货物存放环境采取消毒措施,消毒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原则上对进口货物同一包装层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
二、扎实推进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进口货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接收企业要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确保货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检测结果阳性的,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装卸、运输、消毒的工作人员、货物外包装、运输工具、储存场所等重点部位每周至少核酸检测一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全面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防控措施
直接接触货物外包装的工作人员(标本采集人员、卫生检疫 人员、清洁消毒人员、装卸人员、运输人员、邮政快递人员、一线监管人员及进入相对密闭货物空间的工作人员等)应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从事消杀、采样和检测的人员还应穿隔离衣或防护服、一次性使用手套、一次性使用防水鞋套或防水胶鞋,必要时可穿防水围裙。其他不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求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视工作情况需要升级为高级别防护。接触国外货运人员的工作人员或者货物代理需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正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需佩戴防水靴套)或者防水胶靴等。
四、加快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
企业要切实履行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员工在无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确保从业人员接种全覆盖。已接种疫苗人员也要克服侥幸心理,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防护意识。工作人员应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健康状况信息,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五、严厉查处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行为
对不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不提前报备、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作业起不到消毒效果的、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以及不能提供报关单或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处理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严重的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相信,有广大外贸企业与我们同舟共济、科学防治,我们一定会战胜疫情,取得最终胜利!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进口货物防控组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