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暂停销售“四类”药品,南通市区一家药店被责令歇业整改 | 南通发布

在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通告发布后,南通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小石桥店里仍有此类药品陈列待售。8月4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开出首张零售药店《歇业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歇业整改。

8月3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要求全市所有零售药店立即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相关药品予以下架;对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歇业整改。

次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对全区零售药店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对南通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小石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零售药店销售展柜内依然陈列有“四类”药品待售。现场取证后,执法人员依据《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通告》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当场下达了《歇业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零售药店立即歇业整改,同时要求其在整改完毕并经相关部门复检符合防疫要求后方可恢复营业。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市民,发现销售“四类”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可立即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