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没有驾驶证不可以开车,但就有人胆大妄为,已失去驾驶资格仍然继续开车上路。记者从启东交警获悉,启东交警雷霆出击,重点查处打击“失格“驾驶行为,仅一个星期即查获“失格”驾驶人员16名。
什么是“失格”驾驶?“失格”驾驶是指因酒驾、驾驶证被记满12分等原因被注销、吊销、撤销、暂扣驾驶证的司机再次驾车上路的行为。警方表示:“失格”驾驶人违法上路,是对法律的挑战,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启东交警提醒市民,生命只有一次,安全绝无侥幸,希望广大驾驶人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