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依法带娃 | 南通发布

“这部法律真的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我儿子刚满10岁,有了这部法律,通过家庭教育、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我们可以更好地培养他。”14日,通州区司法局刘桥司法所在镇中心路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市民王女士对这部法律很感兴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宣传活动中,刘桥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向过往群众介绍出台此项法律的目的及必要性,讲解法律条文,共发放法律读本、宣传单、宣传手册等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下一步,通州区司法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积极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主动向群众答疑解惑,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