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发布涉上海信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赃款发还公告 | 南通发布

启东法院昨天发布公告,将于2022年1月23日-25日对涉上海信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崇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发放。本次发还对象为经法院判决认定的“信崇公司”案集资参与人数据库中的启东籍受损集资参与人,已提供详细银行流水和身份信息,并经审计确认。

据了解,2014年底开始,被告单位上海信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陆续在启东、海门、如东、海安等地开设分公司。在没有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和P2P证照的情况下,设置一月期、三月期、六月期和一年期,四种保本“理财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4.67%至13%不等,公司通过发放传单、组织聚会等手段,向社会公开宣传、向公众吸收巨额资金。经审计,该公司线下累计吸收资金33.45亿余元,案发时有6.26亿余元本金无法归还;线上平台累计吸收资金745万余元,案发时有245万余元本金无法归还。

据了解,根据法院已变现、扣划、归集到位的全部资金和受损总额情况,确定本次统一发还比例为10%,受损金额是指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损失金额,具体以审计核实确认的金额为准。

1月19日至20日,启东法院将在和合人民法庭、吕四人民法庭等设立6个登记点,原则上按启东籍集资参与人的户籍所在乡镇就近登记。集资参与人本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到上述登记点就近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请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书面委托手续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等。

另据了解,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登记,未提供参与集资相关证据,未被列入法院判决认定的集资参与人名册,不具备发还条件的,暂不列入本次发还对象。未列入本次发还对象的启东籍集资参与人,可申请增补登记,经公安、检察、法院及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审核能够被确定为发还对象的,在下次发还时补充发还。

由于疫情防控要求,办理人员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进入各登记点,属于14天内外省返启人员、省内行程码带*返启人员,另需提交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