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防疫措施、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违规营业,崇川这些场所和个人被处罚 | 南通发布
当前
疫情形势复杂
容不得丝毫麻痹大意和掉以轻心
但仍有个别单位和个人
罔顾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违反防疫相关规定
被崇川警方依法严厉处罚

4月19日,秦灶派出所民警在市区林荫水岸一家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老板陈某未按照政府要求对顾客进行查验双码、测量体温,其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崇川警方已依法对陈某予以行政处罚。4月19日,陈桥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一家奶茶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在进店的醒目位置张贴南通百通“场所二维码”,该店经营者钱某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崇川警方已依法对钱某予以行政处罚。4月19日,幸福派出所民警对市区一家食品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超市内有人未扫描场所二维码进入超市内购物,且曹某未对其测量体温,超市经营者曹某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崇川警方已依法对曹某予以行政处罚。4月17日,文峰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辖区三家生鲜店中并未按照南通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安排专门人员在店门口测量体温,查验双码,并且店内客流拥挤,更有甚者不佩戴口罩就被放行至店中,立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综合执法局对这三家店展开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到场,现场人员仍然拥挤,并未按规定限制客流,测温查验双码流于形式,甚至直接省略,目前三家生鲜店的老板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崇川警方依法对相关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场所二维码”能够关联
个人苏康码、行程卡信息
一经扫码即可实现自动验证
既能提升通行效率
减少人员聚集风险
也是有效实现精准防控的重要举措
3月30日“扫码”通行实施以来
全区公安机关会同街道、社区
全力推动落实“扫码”通行查验措施

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推广
确保“场所二维码”全面普及应用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
主动扫码、出示查验
共同筑牢疫情防线
对拒不执行“场所二维码”申请张贴
及通行验证要求
导致疫情传播风险的
公安机关
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4月16日,虹桥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一家KTV在疫情期间私自营业,一包厢内有2男2女,经核实该KTV包厢内确有营业行为,该店负责人叶某与酒水营销崔某涉嫌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该KTV已关停,崇川警方对相关人员予以行政处罚。4月16日,城东派出所接报警称:工农路一家棋牌室疫情期间有人在打牌。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查,程某、谢某、曹某等人在该棋牌室包厢内打斗地主。棋牌室负责人明某涉嫌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崇川警方已对相关人员予以行政处罚,该棋牌室被停业整顿。4月15日凌晨,狼山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桃园路一烧烤店有顾客在堂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店内有一桌客人在堂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崇川警方依法对店负责人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4月13日,天生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后核查发现刘某、薛某夫妻二人从小区外出时,刘某多次躲在汽车后备箱中逃避小区门岗的防疫检查。两人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崇川警方依法对刘某、薛某予以行政处罚。
4月12日,任港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叶某乘坐刘某驾驶的轿车出门买菜,但出门时只带了一张出门卡,回来的时候无法进入,便让叶某躲在后备箱回家,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人认识到错误并作出深刻检讨。
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
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
主动服从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对于拒不配合、逃避、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等
违法犯罪行为
崇川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