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总工会紧急通知:进一步做好夏季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 | 南通发布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

近日,我市高温天气持续,南通市气象台发布信息显示,未来10天最高气温可达40℃。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夏季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高温天气疫情防控工作

协助企业做好工作环境定期消毒、工作场所通风换气,控制和减少人员聚集等工作,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抓实抓细

建立防暑降温工作长效机制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习。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事项,与企业行政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督促并协助企业健全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制度,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基础防护知识。

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时间规定

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要求,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职工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职工加班。

及时足额发放职工高温津贴

督促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督促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切实做好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督促企业对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要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职工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深入开展关爱职工专项行动

继续深入开展夏季“送清凉、送安全、送法律”高温慰问活动积极拓展“司机之家”、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帮扶(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功能,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切实解决“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实际问题。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工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和企业,倾听职工呼声、关注职工诉求,切实维护高温期间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南通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



  南通市总工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