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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
黄色预警响应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建议》(2023年气字(第4期))和《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现决定我市自12月4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压降工业污染源排放量,加强施工、道路扬尘管控,强化机动车疏导,最大程度减轻污染过程影响。
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时间;公众尽量乘坐公交车出行,减少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