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方案无法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却未能如期获赔着实令人心焦,而选择诉讼维权之路不仅耗费时间、精力,还要付出诉讼、代理费用。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服务中心着力破解这一难题,记者4日获悉,中心近日受理了一起伤情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双保障,解决了受害方对于赔偿款不能到位的后顾之忧。
2023年10月,严某驾驶混凝土搅拌车与女子刘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受伤截肢,严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多次沟通,因涉及金额较大、顾虑较多,一直未能敲定。今年1月,刘某的儿子陈某来到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服务中心咨询赔偿事宜。窗口受理时认为,双方矛盾并非无法调和解决,于是主动联系严某,组织双方进行事故调解。
为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中心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看法,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了严谨审查。对于刘某的伤情,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评定标准和诊疗报告进行比对,双方对于可能伤残六级的结果均无异议,涉残费用基本固定。考虑到严某仅投保了交强险且赔偿能力有限,陈某主动放弃了母亲刘某假肢安装及后续维护费用的诉求,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了60余万元的赔偿协议。
虽然严某赔偿态度十分积极,但陈某仍有顾虑,毕竟金额不小,能否如约履行是个大问题。为消除顾虑,调解员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建议双方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强化调解协议的约束效果。当日,双方当事人共同向驻中心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当场立案,并对已经生效的协议进行审查,作出了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双方当事人仅用1天时间,便完成了调解释疑、协议签订、司法确认、领取裁判文书,整个流程充分体现了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服务中心成熟有效的联合工作机制优势。
“既有人民调解的‘柔情’,也有法院裁定的‘刚性’,给当事人吃上了‘定心丸’。”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服务中心负责人戴琳琳表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突破了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局限性,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提升了便民惠民质效,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中心入驻的公、检、法、司、监等部门将继续围绕“事故处理一件事”品牌目标,依托多元化解机制和事故联动快处平台,挖掘多部门一体化的联动优势,全链条、多层面、一站式破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难题痛点,让群众在事故处理中更加省心、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