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飞手”:想要飞无人机,不规范可不行 | 南通发布

 

我市目前拥有无人机一万多架,相关服务企业已超300家,会员企业达48家。但与此同时,贯彻落实好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也迫在眉睫。

一份倡议引发飞手关注——

落实无人机管理条例人人有责

“上帝视角,很美。但是,空中同样有‘空中交规’,不能乱飞,更不能‘黑飞’!”23日下午,无人机飞行爱好者沈苏明向记者表示,“作为一名喜欢使用无人机拍摄美图的飞手,我积极响应南通市航空摄影协会、南通市无人机行业协会携手南通公安面向社会发出的《无人机安全飞行》倡议。每一位飞手都有必要一起行动起来,绷紧安全飞行这根弦。”

3月20日是春分节气,通州区兴仁镇德明家庭农场负责人钱德明操控植保无人机,开展小麦病虫害防治作业,通过科技手段确保小麦增产增收,赋能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尤炼摄

沈苏明说,他身边的许多飞友,也都开始自觉履行自己的无人机安全操作行为,防止不安全甚至一不小心违法违规的“盲飞”。

确实,越来越多的市民对业余使用无人机航拍产生兴趣。通过无人机上的摄像设备以“上帝视角”俯瞰并记录山川湖海、城市夜景,让人大饱眼福的感觉妙不可言。

除此之外,民用无人机在勘测救援、电力巡检、农业植保等生产作业中也是绝妙的好帮手,应用非常广泛。

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无人机如果操作不当造成“黑飞”,会给生产作业、交通出行等带来诸多困扰,甚至危及国家安全。相关案例在全国各地曾有发生,教训深刻。

为此,在刚刚过去的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南通市航空摄影协会、南通市无人机行业协会携手南通公安,共同举办无人机安全飞行主题活动,面向社会发出《无人机安全飞行》倡议,呼吁广大航拍摄影人、无人机飞行爱好者及其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江建华摄

南通市航空摄影协会主席周建江认为,主题活动的目的,是让更多的市民对国家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加深理解,学以致用,在守法、安全、文明飞行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创作活动,用更多更好的航拍作品,展现南通之美、讲好南通故事。

“作为飞,我细细领会《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也阅读了有关倡议书,对无人机如何安全飞行做到心中更有数。”23日下午,无人机飞行爱好者小许告诉记者,“半月前,我在野外进行无人机飞行摄影时,天气状况不错,不料正在操作的无人机突然失去GPS信号,失控坠落后差点砸到一名骑自行车的行人!无人机的旋翼就像两把锋利的刀片,旋转速度每秒钟能达到150转以上,再加上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本身的自重,一时出现失控伤人,后果不堪设想!后来,我主动按规定购买了保险。”

事实证明,无人机安全管理至关重要,飞友们提升安全意识重于提升飞行技能。因此,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无人机飞行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飞行环境,让无人机技术更好地服务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一直是社会各方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相关应用服务企业逾300家——

全市无人机总数已达1万多架

“目前,我市拥有不同型号的高中低各个档次的无人机1万多架,无人机会员企业达到48家,相关应用服务企业超过300家,加入无人机行业协会的会员有200多人。”23日下午,在位于崇川经济开发区中关村信息谷的办公室内,南通市无人机行业协会会长冯卫冬对现场采访的记者报出一串数字。

冯卫冬介绍,无人机作为新兴的科技类产品,目前分为以深圳为代表的消费级无人机,还有以成都为代表的工业无人机,在国内的各行各业都有广泛运用,可以说360行如今都离不开无人机,成为不可或缺的新型科技装备。

“目前,在南通开发区拥有一家引进的、专门生产大型固定垂起无人机的高科技企业,年产量达5000架左右,市场需求非常旺盛。”冯卫冬介绍,“巨大的需求背后,是不可或缺的安全飞行管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在今年1月1日的实施,针对的正是这一问题。条例规定所有的无人机都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同时无人机飞手还要取得相关的操控员专业证书,并且,如果搞营运的话还必须要取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运营合格证;举个例子,没有上述许可的话,营运人如果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后期再通过剪辑制作、对成品进行销售,那么无证营运者的行为就属于违法。”

对于非经营性的无人机飞行爱好者,冯卫冬提醒,不管拥有什么型号的无人机,都必须接受实名登记,实名登记后根据无人机的质量,决定是否要取得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颁发的操控员证书。当然,如果不在管控区域内飞行,仅仅是在适飞区飞行,是不需要证照的。

“《暂行条例》第六条赋予行业协会普法教育职能,为此,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对200多名会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培训;同时,也希望我市广大的无人机爱好者主动参与进来,我们帮助他们接受系统的培训,从而取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理论操作合格证。”冯卫冬提醒。

众所周知,所谓的“黑飞”,就是飞手在有关部门不允许飞行的区域违法违规擅自飞行。

“《暂行条例》对‘黑飞’以法律形式进行了约束。无人机不能在国家规定的重要和敏感区域飞行;此外,如果要搞大型无人机集群表演,主办单位必须提前申报,超过相关规定高度必须向国家管理平台提出在特定时间段利用相关空域的申请。对于无人机飞行个人爱好者而言也是一样,如果不认真学习领会《暂行条例》的要求,一不小心就会造成‘黑飞’。”冯卫冬特别强调。

我市飞手队伍素质较高——

持续普法宣传牢牢绷紧安全弦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1月1日正式实施后,警方希望我市广大的无人机爱好者能够认真学习条例的相关内容,携带无人机到我们空管机构里进行实名登记,同时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23日下午,记者在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现场采访时,大队长陈廉向记者介绍,“警方同时提醒广大无人机飞行爱好者能够自觉遵守条例作出的各项规定,不得在管控区域内进行无人机飞行,同时也希望无人机飞行爱好者能够积极购买相应的保险,为自身和他人提供一个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

陈廉说,广大基层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一旦发现一些无人机飞行爱好者存在一些“黑飞”的情况,会第一时间依法依规进行现场制止,并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如果确认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警方会根据条例予以相应的处罚。

“就在不久前,在如东发生了一起无人机意外坠落后伤及一名无辜者的事件。”陈廉表示,这样的事件虽然是孤例,但仍然需要各方重视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如今,无人机的应用,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警方实际执法过程中了解到的状况来看,令人欣慰的是,陈廉认为我市无人机职业飞手和业余爱好者的总体素质还是不错的,有着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也能主动了解和掌握飞行器的安全性能,“最重要的是,他们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包括《暂行条例》在内的有关法律法规,也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实名认证。在此基础上,警方希望有更多的无人机飞行爱好者加入到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列中来。”陈廉表示。

作为行业协会负责人,冯卫冬对配合公安等职能部门持之以恒贯彻落实《暂行条例》,也制订了明确的进度表和时间表。

“虽然我市迄今未发生涉及无人机飞行的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也没有发生严重的伤害事故,但是,安全这根弦我们始终要绷紧,须臾不能松懈。”在记者现场采访中,冯卫冬反复强调,“协会制订了一系列的普法专题培训教育活动,结合具体实例,让大家不仅要掌握如何飞行的技巧技能,还要懂得怎样合法合规正确飞行;在飞起来、用起来、强起来的同时,带动全市低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造福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