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沈某向银行借贷逾期拒不归还,还故意采取现金结算工资、将工资存放他人处等方式规避逃避执行。9月10日,如东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依法作出判决。
依法打击拒执罪是解决执行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助力打造诚信社会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以高压态势依法惩治拒执罪,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59件66人,数量居全省前列。近日,全省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在通召开,我市作经验交流。
统一尺度 协同发力
“袁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8月23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被告人袁某为其失信和抗拒执行行为付出了应有代价。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袁某不仅不履行生效判决,还隐藏财产、多次擅自向其他债权人支付钱款。今年4月5日,袁某因违反财产报告义务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启东司法拘留7日。4月12日,袁某因涉嫌犯拒执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启东法院对袁某作出有罪判决。
从袁某归案到法院判决,历时仅4个多月,这样的打击拒执“加速度”,离不开全市政法系统的高效协同。市委政法委始终将打击拒执犯罪作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重要内容之一,连续四年组织召开市、县两级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议单位均参加的联席扩大会议,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哪些情形属于“情节严重”?此前,市委政法委在调研中发现,因公检法对拒执犯罪把握的尺度不统一,对有些情形能否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存有争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拒执罪的工作效率。
瞄准堵点,今年5月,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出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办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具有“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十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指引》出台后,将相关情形是否构成拒执犯罪都予以明确,更具有可操作性,程序衔接顺畅多了。”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朱挺说。
鼓励自诉 “双轨”打击
“没想到通过自诉这个渠道,既追回了欠款,也给了被执行人一个教训。”今年8月,得知被执行人李某犯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判处罚金2000元的消息,该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明某感叹道。
明某与李某之间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调解,李某应分期给付明某共计117000元,逾期须增付违约金。调解生效后,李某却未能依约履行,明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李某明知自己已被申请强制执行,仍将名下的车辆擅自卖给他人,且未主动将卖车款6000元交由法院执行。经法院督促,李某仅向明某交付3000元就再无下文。
“李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你作为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加快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州法院执行人员向明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随后,积极对接司法局为明某提供自诉法律援助,协助其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相关证据进行调查取证。得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要面临被判刑,李某不敢再当“鸵鸟”了。在案件审理阶段,其主动筹款12000元交给明某,就余款的支付也达成和解协议。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拒执犯罪案件满足一定情形的,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我市将自诉拒执罪作为打击拒执罪的重要举措,出台《关于办理“拒执罪”自诉案件的指引(试行)》等指导文件,畅通拒执犯罪自诉通道,建立自诉法律援助机制,鼓励更多申请人通过自诉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自诉为当事人多提供了一条保护权益的救济途径,扩大了拒执打击面,形成了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打击拒执犯罪“双轨模式”。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自诉判决拒执犯罪62件63人,其中,通过法律援助提起“拒执罪”自诉案件38件,均作出有罪判决。
高频推进 利剑高悬
9月25日凌晨5时,全市九家基层法院陆续集合,在南通中院执行局统一指挥下整装出发,开展“做诚信之人,铸法治社会”专项执行行动。行动中,南通开发区法院和海门法院同步开启网络直播,共吸引25.3万人围观,网友纷纷点赞:“人民的好公仆,真辛苦……还是要相信法院……”
像这样集中执行行动,在南通两级法院已成为常态。无论是三伏天还是寒冬腊月,执行干警风雨无阻;无论是数万元的债务还是几百元的赡养费,他们都全力以赴。与此同时,“执行+直播”的形式也越来越常见。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倪海力说:“执行全程直播织密了舆论‘围剿’网,既震慑了被执行人,敦促他们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同时也增强了执行工作透明度,给网友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常态化组织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罪案件庭审,是南通法院发出的另一道强有力攻势。今年6月25日,如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在执行行动中被传唤的5名被执行人到场旁听。“我以前不知道不还钱后果这么严重,我以为不还钱法院也拿我没办法。原来不还钱还要判刑啊!”零距离接受教育后,一名被执行人亲身感受到执行威慑,当场履行7000余元。
判决一件,教育一片。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已组织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犯罪案件宣判25次,509名被执行人参加旁听,其中252人自动履行了全部或部分义务。
“打击拒执犯罪,不仅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更能促进社会的诚信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坤表示,南通法院将坚持把打击拒执犯罪作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高压态势依法惩治拒执犯罪,为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