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两会报告 | 南通市检察机关:以检察力量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 南通发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实现更高水平安商护企,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制度保障

提升司法保护能力

南通市检察机关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列为全年重点工作,出台“检察护企”16条意见、“检察护企十大举措”等,知识产权保护等2项措施被纳入“万事好通”3.0版。扎实推进检察长“进园区、进项目、进企业”,面对面问需问计。聚焦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制定“强化涉民企敲诈勒索、强揽工程等黑恶案件打击力度”“开展涉企虚假诉讼、虚假公证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涉企不当强制措施”等278项工作清单。组织召开“检察护企”专项培训会和工作推进会,提升服务能力水平,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持续促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依法履职尽责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办好涉企要案,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操纵证券市场、洗钱案等系列证券犯罪案件,全力维护金融稳定。擦亮地方经济“名片”,聚焦高端装备、船舶海工、新能源等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围绕办案中发现的生产安全、经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填补制度漏洞,护航企业行稳致远。净化发展环境,依法惩治腐蚀企业“内鬼”,坚持打击与挽损工作同步推进,敦促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涉企黑恶犯罪。帮助企业卸下“包袱”,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监督、涉企“挂案”清理,让企业轻装上阵,相关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丰富普法宣传

提供优质法治服务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组建“企明星”法治宣讲团,组织开发企业刑事风险防控、预防职务犯罪等课程27门。联合市工商联,常态化组织“企明星”宣讲团成员赴企业商会、张謇企业家学院开展普法宣讲56次。设立检察护企服务站,主动下沉检力,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法律帮助,将服务窗口前移。选派检察官担任商会“法治副会长”,精准对接商会会员企业法治需求,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涉企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走出去、请进来”强化企业法治意识,帮助企业筑牢法治防线。


执行和解助企业轻装前行

不久前,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某实业公司向某建设公司付清了全部工程款及利息,建设公司也交付了剩余工程,两家公司的纠纷彻底了结。

2017年,从事家具制造业的尤某来到海安创办某实业公司,将投资3000万元的厂房建设工程交由某建设公司承建。2019年2月,厂房的主体工程竣工。

海安市检察院、法院促成两家企业签订和解协议

竣工后,该建设公司与实业公司就工程款支付产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实业公司则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法院提出反诉。后经法院一审、二审以及执行,两家企业的账户资金均被冻结,双方都陷入了经营困境。

“官司打了三四年,资金链断裂,公司运转不下去了,这可怎么办?”尤某无奈之下向海安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让两家企业从讼累中解脱出来,恢复正常运营。”经走访调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海安市检察院确定了该案的办理方向。

承办检察官随即与两家企业及其代理律师沟通,弄清双方诉求,并多次与执行法官进行会商,一起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确定了共同引导双方达成和解的工作方案。

为尽快解开两家企业“症结”,检法两院的案件承办人多次组织召开圆桌会议,向双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释法说理,希望双方正视困境、互相体谅,从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消弭分歧、积极达成共识。经过多次调解,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都同意和解。

最终,在检察官和执行法官的共同见证下,两家企业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由实业公司分两期先行支付1000万元工程款给建设公司。协议签订当日,双方各自申请解除对对方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随后,实业公司将第一期700万元工程款转入了建设公司的账户。很快,法院解除了对实业公司及尤某的执行措施。

“司法机关依法履职,为我们企业纾困解纷,让我对迁移到海安发展的项目前景充满了信心。”两家企业和解后,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尤某向检法两院表达了谢意。

有效治理“空壳公司”乱象

“检察官,你们新移送的‘空壳公司’案件,我局已经立案,并进入吊销清理程序。”近日,如皋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接到了该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反馈电话。

如皋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讨论案件

2023年5月,如皋市检察院通过对近三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排查发现,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注册“空壳公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相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仍有27家公司营业执照显示为有效。该院研判后认为,上述公司很可能再度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应尽快对“空壳公司”乱象进行治理。

检察机关对存续的“空壳公司”逐一梳理,经向市场监管、人社、税务等部门调查后发现,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方式相同或相近,成员互为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且仅参与公司设立、不负责公司运营,同时还存在无社保缴费记录、纳税状态异常、未公示年度报告等异常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6月12日,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对涉罪27家“空壳公司”立案调查、加大经营异常主体清理力度、加强部门协作推动数据共享等建议。收到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清理,推动143家企业进入吊销程序,153家吊销未注销企业被依法注销登记,有效畅通了经营主体退出渠道。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空壳公司”之所以难以彻底清理,问题就出在部分代账机构身上。这些代账机构通过伪造、编造公司场所及场地租赁合同等资料,帮助不法分子批量注册“空壳公司”,并提供公司财务、税务申报等“一条龙”服务。2024年4月,该院主动联合财政部门共同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经过整治,14家代账企业补办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经营范围,16家被通知整改,7家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此外,为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该院牵头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失信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机制,在监管数据共享、线索预警感知、会商研判处置等方面紧密协作,实现对“空壳公司”的综合治理。

开展“打击+治理+预防”全方位保护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如东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强化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如东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到企业普法

打击挽损,护航企业平稳发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依法惩治民营企业高管和涉财务、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等内部贪腐犯罪。关注企业涉法风险防控,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一起民营企业销售人员职务侵占案中,查明犯罪事实后向被害单位发出《风险提示函》,通报系统管理漏洞,建议完善财务人员、仓管人员审查机制。2024年以来,通过释法说理,力促相关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帮助国企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治理协同,服务企业有序发展。探索“数字赋能+一体协同”的方式,破解“空壳公司”犯罪治理新路径。与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家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运用“空壳公司失管及立案监督”模型,将调取的企业登记、纳税、参保信息与涉案情况进行碰撞筛查,梳理并移送“空壳公司”线索11件,会同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问题注册企业进行清理。

普法解纷,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涉企多元普法方案,通过检企共建、送法进企,实现“外部赋能”。加强与县工商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检企直通车”“检察e站”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展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服务绿色通道”,对涉企民营企业案件实行“一窗直达”,做到优先接待、及时移送、依法办理,主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检察服务。

持续擦亮“启检e企”品牌

2024年以来,启东市检察院立足检察履职,着力打造“启检e企”工作品牌,构建“打击、监督、预防、宣教、保护”五位一体护航机制,全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启东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

作为南通首个“检察护企”工作品牌,启东市检察院打造的“启检e企”依托检察护企服务站,主动下沉检力,将服务窗口前移。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开设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通过12309检察网络平台,线上和线下联动开展普法咨询、线索征集等工作。积极落实涉企控告申诉案件院领导包案办理制度,注重在办案中推动矛盾化解,为某化工材料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受到企业好评。联合相关单位与14家船舶海工企业召开联席会议,保障水上公共安全建设,有效护航船舶企业健康发展。

2024年以来,该院精准有效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依法办理了一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案件。办案过程中,为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等途径督促退赃退赔,依法追赃挽损800余万元。同时强化以案释法,通过组织企业人员旁听相关案件庭审,强化拒腐防变意识等形式,从源头上遏制侵害企业权益犯罪。

为推动治罪与治理的深度融合,该院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持续推动“刑民”衔接最优化。针对涉案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暴露出的环保意识不足问题,同步开展环境普法宣传,向排污企业阐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法律后果,帮助企业建立正确经营理念。此外,该院持续加强涉企“挂案”清理,与市侨联共同设立“检侨驿站”,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意见》,有效帮助涉案企业合法经营,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共筑安全生产“防火墙”

“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职工是安全的责任人。作为一线职工,一定要严守红线。”日前,通州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访辖区企业,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官以该院办理的一起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为例,向企业员工讲解规范生产的重要性。

通州区检察院联合应急管理部门与企业代表开展座谈交流

2020年10月,吴某某在设备厂工作期间认识了临时工徐某某,徐某某因工作原因需要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但害怕考试无法通过,便请吴某某帮忙在网购平台购买,并给予一定好处费。在徐某某等人的介绍下,吴某某陆续又以相同方式帮助另外7人伪造、购买特种作业操作证7张,非法获利2000元。2023年4月,通州区应急管理部门发现线索后将该案移送区公安局。当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抓获吴某某。

2024年1月,该案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官认为徐某某等人的介绍、帮助行为,也是购买特种设备操作证的关键环节,并依法追诉徐某某等4名漏犯。该院先后以吴某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徐某某等4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判处徐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适用缓刑。

此外,该院对仅购买假证、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6人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按期报名培训复审不及时、部分从业人员欠缺必要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等问题,联合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督促高风险企业完善安全监理、人员档案、资质审查等机制。抽查船舶、机械、钢结构等重点企业5家、特种作业人员273人,对发现的无证作业违法行为,推动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帮助企业扎紧安全生产“篱笆”。

蓝绿携手共筑经济生态双赢之路

“蓝绿护企驿站对我们帮助很大,在指导守法生产的同时,还引导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近日,在南通市、海门区两级检察机关工作情况通报会上,当地某企业的负责人说道。

南通市、海门区两级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携手在新锦江印染有限公司挂牌设立首个“蓝绿护企驿站”

2024年年初,海门区检察院精心打造“蓝绿护企驿站”这一“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携手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等力量,深入调研民营企业法治需求,在全区先后设立10家“蓝绿护企驿站”。每一家驿站都依据所在区域企业特点与生态环境状况,定制了针对企业的个性化服务方案。

在构建起服务网络之后,检察机关通过与相关部门签订《护企联动协作协议》,在案件线索移送、通报反馈以及协同办理等环节形成了紧密配合。海门区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门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和落实绿色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全力以赴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法治意识和环保理念,海门区检察院持续丰富对企普法形式,如举办影像展映活动,直观展示企业破坏生态环境案例,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针对企业研发、财务、生产等重点环节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组织检察官在“蓝绿护企驿站”进行详细解读;进行现场调研,与“驿站”辐射企业的一线员工面对面交流,倾听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与环境问题,现场给予解答与指导。此外,还针对企业重点部门重大风险开展普法宣传,内容涵盖环保法规解读、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法律关系处理等多个方面,全方位满足企业的法治需求。

在加强企业法治宣传的同时,海门区检察院联合生态环境局成立生态环境群众工作志愿服务队,广泛吸纳企业员工、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队通过开展各类环保公益活动,不仅有效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更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环保氛围。

当好企业身边的法治“护林员”

近日,开发区检察院对某企业经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察官通过以案释法,给企业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南通开发区检察院举办“护企e站”成立仪式

2024年1月8日,开发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某企业项目负责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多报、谎报、私分公司业务经费,因涉嫌职务侵占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并不复杂,但近5年来,涉该企业及其子公司的相关刑事案件已有8起,这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企业在重点岗位、环节屡屡出现腐败‘蛀虫’,说明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检察官以类案研究“把脉问诊”,分析涉案人员角色、涉及业务类型、关键岗位风险点等,排查出企业内部管理中的风险隐患。针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规范、合同审核不严格等问题,提出兼顾针对性与操作性的整改建议9条,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出治理“良方”。同时,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20条,完善制度机制14项。

治“已病”也要防“未病”。在办案基础上,开发区检察院开发企业廉洁教育系列普法宣讲课程,为此企业海内外数百名员工开展“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并针对高管、财务、采购、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面对面警示教育,防止内部“蛀虫”再出现,助力企业“枝繁叶茂”。

为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拓展法治服务范围,该院开设“检察护企e站”,设置检企直通、在线培训等模块,帮助辖区内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廉洁建设等方面研判预警法律风险,同时收集涉企业法律监督线索、了解企业司法需求,针对性提供司法保护。平台运行以来,企业提交法治课“订单”需求10件,反映问题5个,已监督立案1件。此外,检察机关还联合区税务局向全区200余家规上企业财务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讲座,提出风险防控建议10余条。

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

“检察护企”,重在“护”、要在“实”。通州湾检察院作为集中管辖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院,牢固树立综合履职意识、综合保护理念,为服务保障南通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力量。

检察长带队赴辖区产业园区,送法上门,问需问计

精准打击助推源头治理。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侵犯某知名品牌电动工具系列案件时,该院推动全链条精准打击上下游及关联犯罪。经过多方调研,向企业提出扩展商标注册范围、完善商标体系、规范商标使用等具体建议,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依托“知识产权检察服务基地”,联合属地检察、政府、商会,打造“知产保护联盟”,用常态化的服务,为企业筑牢知产保护法律屏障。

追赃挽损传递司法温情。在办理侵犯某生物医药公司商业秘密案中,为了实现刑事责任追究和民事责任承担一体化解决,该院为当事双方搭建磋商平台,引导权利人提出合理民事赔偿等诉求,促成侵权主体自愿承担侵权责任,帮助企业挽回损失111万元,减少讼累。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某核酸技术公司在实验室管理、技术档案资料留存以及商业秘密标记、隔离、使用等方面的漏洞,向公司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建议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该案例获评最高检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数据赋能有效净化市场。江苏通典文化公司(简称通典公司)是该院挂钩联系的书籍出版、经销商,该院在走访中了解到,有些书店因售卖盗版书籍被起诉后,往往会声称书籍来源于通典公司,使其不堪其扰。该院开展“著作权民行监督小专项”,运用自主研发的“智创戟”数据模型,对比碰撞近三年来的民事生效裁判与行政处罚数据等,发现17件著作权侵权人败诉案件,均未受到相应行政处理,随即向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示函3份,移送线索5条,涉及图书、摄影、音乐等多个领域,推动净化南通文化市场环境。经建议,案涉4家单位均被依法约谈。

打击盗窃汽车芯片的“内鬼”

近日,某企业负责人向前来回访的崇川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企业生产情况,重整出发的公司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该公司是业内知名的汽车零配件供应商。2019年,尹某入职该公司担任库管员,主要负责采购汽车芯片并登记入库。2022年6月,尹某因个人原因离职。同年10月,尹某了解到市场上汽车芯片严重短缺,价格大幅上涨,网上也出现了不少下游企业高价求购的帖子。尹某想到自己的老东家供应链完备,于是动起了歪脑筋。尹某分别联系该公司现任库管员喻某、马某,双方商议,由尹某负责联系下游买方并统计其需要的芯片型号、数量,喻某、马某利用保管汽车芯片的职务便利,将买家需要的不同型号的芯片带出厂区,最终尹某高价销赃,双方按约定分成。

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尹某伙同喻某、马某作案5次,窃取公司汽车芯片9600枚,总价值11万余元。通过高价售卖,三人分别获利9万元至68万元不等。

2023年6月底,该公司工作人员在进行库房货物清点时发现缺少了部分汽车芯片,于是报警。经盘查,公安机关揪出了喻某、马某两个“内鬼”。

人抓到了,企业损失也要尽快追回。2024年6月,该案移送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该案后,检察官通过梳理货物明细表、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电子支付账单,仔细核对交易时间、对象、数量以及价格,引导公安机关追回赃款,并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

2024年7月,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尹某等三人提起公诉。2024年8月16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喻某和马某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各并处罚金3万元。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崇川区检察院向公司负责人通报了案件处理情况,就案件中反映出的员工法律意识淡薄、技术防范措施单一等问题提出建议,并赠送《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深入解决内部风险防控问题,进一步完善监控、报警器等安全设备的布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