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一男子在车间流水线上操作时,不慎被设备压伤右手食指,造成一起意外事故。事后,因工伤鉴定和理赔事宜,与涉事方未谈拢的男子向南通报业求助。20日下午,记者赶往事发地采访,劳务中介公司相关负责人表态:该承担的会予以承担。
今年55岁的朱海军家住如东县双甸镇锡伍村,去年2月,他在街头看到一则用工启事后,通过劳务中介公司进入位于我市通州区的一家电机有限公司,在生产电动自行车配套零件的车间流水线上做组装工,获取的是计件薪酬。但所有的一切都是口头协商的,劳务中介公司和企业都没有和他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五险一金”。
朱海军介绍,去年11月6日下午4时许,他在操作有关生产设备时,突然被机器压伤了右手的食指。指骨骨折的他先是被送往附近的新姚医院就诊,后又被转至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接受相关手部手术,目前还在休养期。在住院治疗期间,所有费用由劳务中介公司负责人先行垫付,但后续工伤鉴定和事故善后理赔却迟迟没有进展,涉事劳务中介公司一直在拖延,迟迟未有答复。
20日下午,记者赶到朱海军家中时,他提供了受伤入院后的门诊病历等一系列证据,以及与劳务中介公司和涉事企业的微信群聊天记录。
了解相关情况后,记者随后赶到涉事机电公司,与企业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一位负责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表示,朱海军是和劳务中介公司发生劳务关联的,因此企业并不了解具体情况。
在现场,通过朱海军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与劳务中介公司负责人戴先生取得了联系。戴先生说,朱海军确实是通过他们提供的中介服务进入企业工作的,劳务关系也是中介公司和朱海军之间的关系,与企业无关。意外事故发生后,劳务中介公司已承担了朱海军医疗等一系列费用,同时提醒伤者安心养伤恢复,是否有必要进行工伤鉴定他们也在进行评估;至于朱海军所说的事故善后赔偿事宜,到底是什么标准,要依据有关规定实事求是进行沟通,他们该承担的肯定会承担。
针对这起工伤事故,蒋忠顺律师特别提醒:首先,所在单位在事故后一个月内不主动申请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无须公司盖章;所需具体材料,劳动者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其次,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索赔;公司没交社保的,伤残补助金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劳动者还务必保存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以及考勤记录、排班表、工资发放记录等所有能证明工作内容的记录,以供劳动仲裁时使用。
南通报业将对这起意外工伤事故的最终处理结果,予以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