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5年度全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1024家企业事业单位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较去年增加25家。
此次名录更新严格依照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要求,基于污染物排放量、重点行业属性、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等六大类26项筛选标准,综合排污许可、环境统计及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等多维度数据,将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突出、排放因子敏感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今年新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备案名录中的重大等级环境风险企业”“废水直排环境的工业企业”“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三类单位,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名录确认过程实施“民主公正”原则,历经三轮意见征集与修改完善。期间共收到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反馈意见390条,采纳282条;受理企业申诉31件,采纳25件。市生态环境局与各地环境管理部门协同会商,逐家单位对接说明,最终形成共识方案。
数据显示,2025年名录包含395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1家地下水污染防治单位、291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21家土壤污染监管单位及565家环境风险管控单位,其中380家单位涉及多重监管类别。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占全市工业企业80%以上,数量仅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5%,形成精准聚焦核心领域的监管格局。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将指导名录单位落实环境信息披露、清洁生产审核及在线监测等制度,定期组织环保总监政策培训,推动企业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该名录的实施为提升区域环境管理效能提供了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