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的制定出台,在南通广大民营企业中引发热烈反响。企业家们表示,该法律的出台正当其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大家将坚定信心,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持续发挥民营企业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能够有效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石磊认真研读后感到,通过立法破除民营经济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融资支持等方面面临的制度性障碍,极大稳定了民营企业的发展预期。他认为,这部法律充分显示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长期支持。通富微电以此为激励,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继续坚守主业、做强实业,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迈向高端,构建更具韧性与活力的创新生态。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我们民营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武林感到了安心定心:“该法律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条文,确认民营经济是中国式现代化不可替代的生力军,从根本上解决了民营经济地位的理论争议,让民营企业家不再有‘身份焦虑’,让我们在经营企业时更加安心,对未来发展更有信心。”他说,法律明确了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规则,禁止所有制歧视,民营企业可平等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这让民营企业家看到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也更愿意加大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李武林注意到,该法律不仅强调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和支持,也注重引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我们民营企业家一定会对照法律要求,加强内部治理和合规建设,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和法治环境的要求。”
聚焦当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南通市青年民营企业家商会会长杨朦认为,该法出台体现了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稳经济、稳市场主体的决心,是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鼓励与支持、关爱与保护。他第一时间仔细研究了相关细则,发现该法律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这些都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让我们更加满怀信心和斗志,深感责任重大。”杨朦表示,要继续传承和弘扬张謇企业家精神,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在做精传统主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国际视野,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南通民营经济迈向更高台阶贡献绵薄之力。
新时代新征程上,民营企业肩负着更大使命、承担着更重责任,也应发挥出更大作用。“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更加坚定了我们专注生产、服务社会的决心。”南通瑞兴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瑞生说,这部法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出发,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比如,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在服务保障方面,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合理问题。“这些都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更好的沃土,我们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未来和光明,为南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会长胡忠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让民营企业家深受鼓舞、充满干劲,今后会以昂扬斗志在市场大潮中破浪前行,助力民营经济持续繁荣。作为行业商会负责人,他注意到,当前企业对营商环境改革的需求更加多元、精细,面对这些新形势、新需求,南通不断迭代升级的“万事好通”营商环境提优举措,紧扣撑企、暖企、安企方面,推动政务服务从“有什么给什么”到企业“要什么给什么”转变,全方位赋能企业发展壮大。
南通天合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俞佳丽长期关注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她注意到,原有的法律法规对民营经济的相关规定分散于公司法、反垄断法等单行法中,缺乏系统性保障。“出台专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可将一些好的保护民营经济的举措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为民营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俞佳丽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利于解除民营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改善预期,激发民营企业拓展市场的积极性。身为一名“企二代”,同时身兼南通青商会党支部书记,俞佳丽欣喜地表示:良好的营商环境、丰富的创业机遇,必然能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其中,创新创业,一展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