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试行中小学春假、秋假! | 南通发布

日前
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到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
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
“国庆”前3个工作日
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



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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