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2025年崇川区小学施教区公布! | 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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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崇川区小学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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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崇川区教体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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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崇川区小学

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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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01

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


02

工作原则

(一)坚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操作、强化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03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04

入学条件

(一)户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1.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按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崇川区无房证明。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崇川区无房证明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5)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根据《关于期房安排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位的实施意见(试行)》(崇教规〔2025〕1号)精神,凡在我区购买一手商品住房且暂未取得房屋完全产权证的,提供区住建局审核通过的《崇川区小学期房入学预审表》,入学户证一致学校或有其他必须迁移户籍情形的,还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期房对应社区集体户口证明材料。


 2.入学以下学校还需具备的条件

(1)通师一附、通师二附、城中小学、实验小学、朝晖小学、崇川小学、同和小学

①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地址(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参照入学条件合法固定住所原则确认。

②实行学位管理制度。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③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2)北城小学、启秀市北小学

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时间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二)户籍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入学。

1.法定监护人已经在崇川区购房的,按施教区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1)户口簿;(2)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3)入学儿童出生证明;(4)父母婚姻情况证明;(5)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

注:如法定监护人提交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属于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学校的施教区,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租住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1)户口簿;(2)入学儿童出生证明;(3)父母婚姻情况证明;(4)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5)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6)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三)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四)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2025年,虹桥三小暂停招生,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由周边学校代招,具体见附件2。

(六)2026年起,取消现有招生工作意见中对户籍的相关要求。


05

报名办法

(一)持房产证入学的,对照入学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婚姻证明、入学儿童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按施教区学校公告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持期房入学的,对照入学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持区住建局审核通过的《崇川区小学期房入学预审表》、户口簿(入学户证一致学校或有其他必须迁移户籍情形的,还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期房对应社区集体户口证明材料)、婚姻证明、入学儿童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按施教区学校公告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持居住证入学的,对照入学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婚姻证明、入学儿童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选择学额有空余的、距离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五)学校现场审核合格后,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明确学生注册报到时间和入学要求。 


06

日程安排

(一)各校在6月15日前张贴招生公告,招生公告要详细说明施教区范围、报名手续要求、网上预报名二维码及招生咨询电话等信息,同时将招生公告通报有关社区、居委会和幼儿园。网上预报名填报时间为6月15日起到6月30日截止。

网址:



http://xsbm.ntccjy.com/bm/xxindex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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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7月18日至19日,各学校接受施教区内学生现场确认。

(三)7月20日至21日,有学额空余的学校接受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现场确认。

(四)7月18日至21日,区教体局在北城小学北校区协调解决入学中的疑难问题。

(五)报名时间以后提交入学材料的,一律统筹安排。


07

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体局成立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组,明确人员分工及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与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二)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全面落实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流程,规范学籍注册。区教体局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管理与监督,及时纠正和依法依纪查处各种违纪违规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及个人,将严肃问责。

(三)保障儿童入学

1.确保特需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组织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特需儿童少年进行教育安置评估。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需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中、重度特需儿童少年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特需儿童少年可安排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或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学额已满学校要积极疏导随迁子女监护人到周边学校咨询、报名。学校不得拒收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

(四)规范办学行为

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提前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均衡分班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各班的学额数量、师资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五)做好宣传工作

各校要认真、及时做好招生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学校公告等方式发布招生信息,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和幼儿园宣传招生信息,设立专门招生咨询电话,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及咨询解答。


08

施教区范围

详见附件2。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是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巩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招生成果是提升全区学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路径。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宣传、解读、服务工作,共同营造招生工作良好氛围。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85797070、85797071


附件:

1.2025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2.2025年崇川区小学施教区

3.南通市崇川区义务教育小学施教区(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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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