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沿江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市生态环境局与南通海事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 南通发布

当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严峻形势。为有效应对大气臭氧和PM₂.₅污染,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18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南通市海事局开展长江干线船舶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聚焦船舶燃油含硫量、尾气排放及岸电使用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船舶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数据显示,2024年南通辖区共有35.2万艘次船舶进出港,累计船舶通过量及货物通过量均居长江港口前列。南通市污染源排放清单显示,船舶排放的NOx、PM₂.₅和VOCs在移动源排放量中占一定比例。VOCs是臭氧生成重要前体物,长江船舶移动源已逐渐成为制约南通市沿江地区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之一。

行动当天,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与南通海事局共同登艇,沿长江水域展开巡航执法。在海新江海河港池附近,执法人员登上一艘靠泊在港池的运砂船。在船舱内,执法人员仔细核对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记录登记表、油类记录簿、油品检测报告、加油留样样品等关键台账,并重点检查了岸电设施使用情况、船舶周围空气质量等。为确保油品质量合规,执法人员现场抽取油品样本进行封存待检。

6月以来,两部门已开展多次联合巡航执法。6月14日,执法人员捕捉到一艘船只存在短时冒黑烟现象。随即登船检查发现,该船为废油转运船,查阅相关报告未发现硫含量异常,但该船只加油记录较为简单,未能提供加油样品,船面有些许油花,执法人员现场提醒该船只规范收集油花,规范记录油类记录簿。

自2021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与南通海事局共同签订《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合作备忘录》以来,两部门紧密协作,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船舶油污转运等领域深化交流、共享信息、协同发力,多次高效开展长江南通段联合执法行动。未来,两部门将持续深化联动机制,深入开展长江船舶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合力攻坚沿江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持续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守护江海之滨的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