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市区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和优化停车收费政策的通知》。
崇川区、通州区发改委、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市区各机动车停放经营单位: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停车需求,发挥价格杠杆调节停车资源配置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协调发展,根据《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5号)《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通发改规〔2021〕2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区(不含海门区、下同)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和优化区域划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
市区收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间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其他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各类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现行免费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的,仍按现行免费时间执行。
二、优化区域划分
崇川区濠北路-濠东路-城山路-青年路-姚港路-孩儿巷路合围区域及崇川路-园林路-啬园路-长江路-城山路合围区域由一类区域调整为二类区域,原二类、三类区域保持不变。
三、相关要求
各停车设施经营者、管理者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停车设施出入口处或者交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南通市停车收费公示牌(参考样式详见附件),主动标明收费主体、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泊位数量、服务电话、免费停车时长、优惠减免政策监督电话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0日起施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南通市区停车收费公示牌》参考样式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