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给予补助,且实行“免申即享”。市医保局10日消息,这一政策实施十天以来,我市已有322名参保人员享受到共计39.58万元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待遇,大大减轻了孕产妇生育费用负担。
在积极应对人口形势变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大背景下,省市不断出台和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根据省医保局、财政厅《关于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及我市《关于积极支持生育完善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政策的通知》,自7月1日起,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均可直接享受产前检查“提”限额、住院分娩“零”自付等多项生育福利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限额提高至1200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限额提高至1000元,按50%比例给予补助;对住院分娩(含阴道分娩顺产、阴道分娩难产、剖宫产手术等)发生的医保(生育保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限额内的由基金全额支付,超过限额的部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分别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00%、70%,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报销60%。剩余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由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全额给予补助,且该补助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个人申请,孕产妇在分娩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由系统自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