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携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进“政风行风热线·一把手上线”直播室,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回应市民群众的关注关切。
提质增效,打造特色品牌
市资规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军:
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利益、民生福祉,这项服务便利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对政府服务的体验感。近年来,我局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举措,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域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掌上办”、土地首次登记“缴费完税零材料”发证;实现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一窗办理、半日发证”;常态化推进带押过户;升级“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综合收件、无差别受理;深化登记业务“全程网办”,实现与长三角其他城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目前,我们正探索与本市优质房产中介机构开展深度合作,计划近期在国内知名中介公司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依托“线上苏小登·南通e证通”服务平台,买卖双方在中介机构可以实现洽谈、交易、登记同步办理。同时,我们也会加强对中介便民服务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让市民能够享受到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同等优质的服务体验。
7月9日,南通市区已上线不动产登记AI客服电话咨询服务,市民朋友们可拨打AI客服热线(0513-85519266、59000903或81069899),畅享7×24小时不间断不动产登记咨询导办服务。
在轨道交通换乘停车规划方面,我们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我局与轨交集团结合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开展了《轨道交通1、2号线换乘一体化衔接研究》,从去年开始,还就1、2号线全线站点的换乘设施建设运行进行了评估,存在停车供需矛盾的站点主要集中在主城核心区域。另外,随着外围轨道站点用地开发的不断成熟,外围站点的停车矛盾也开始显现。对核心区站点,后期考虑利用路内以及建筑退界空间增加划线泊位,规范非机动车的停车秩序;对外围站点,结合周边用地实施非机动车停车场的扩容改造,提升非机动车泊位规模。后续我们将会同区政府、财政、住建、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停车场的改造,切实解决老百姓停车不便的问题,营造更好的轨道交通出行环境。
对市民朋友咨询的改善性住房规划问题,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来推进。一是提供更好的区位地段。前两天刚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了城市工作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着力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我局将把落实党中央要求和市民朋友诉求结合起来,统筹布局改善型住宅项目,选择将老城濠河风景区、滨江和创新区紫琅湖周边等部分好区位好地段用于住宅建设,让交通、教育、商业、生态等优质城市资源与居住功能紧密结合,建设百姓满意的好房子。二是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大对改善型住宅的规划和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去年出台关于推动南通市区住宅品质改善提升的指导意见等6项政策文件,今年又印发了《关于支持我市住宅品质改善提升完善建筑层高管理规定的通知》,在优化住宅层高、底层架空、局部挑空、配套设施、停车位等方面打出“组合拳”,全方位支持改善型住宅的创新设计,推动市民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转变。三是提供更优的产品选择。通过靠前开展规划条件研究等方式,推动产品供给精准化,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具体工作中,以新建住宅区布局和形态作为重要抓手,加强住宅高度、密度、容积率等规划引导管控,为市民提供多样产品选择,比如低层住宅、多层洋房、四代花园住宅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强身健体意识不断加强,大家对体育锻炼的需求和愿望越来越强烈。目前,我们正会同体育部门组织编制体育设施专项规划,重点完善城市公共体育设施体系,明确人均体育用地和体育活动场地指标,优化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尤其是推动体育设施与城市更新、生态绿地等有机融合,建好用好“家门口”“楼底下”体育设施,连点成线,串珠成链,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下一步,我局将在这个专项规划批准后,将其落实到新一轮详细规划中,为体育设施的落地见效做好规划保障。
在土地资源利用方面,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加快推动实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和利用效率再提升。一是严控增量,在资源消耗无序利用上“做减法”。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要求,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优化城乡功能布局、用地结构和要素配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执行规划管控、土地使用标准、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精准保障土地资源。二是盘活存量,在调整结构释放空间上“做加法”。深入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有效释放存量空间。积极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国试点,通过城市更新、闲置扩能、成片开发等改造模式,推进存量换增量、地下换地上、资金技术换空间,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三是提升质量,在提高产出显化效益上“做乘法”。深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推行“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实行“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配置方式,推广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坚持以效益优先推动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全面推进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打造南通特色品牌。
王先生:
我是海安市角斜镇居民,1992年时取得了批复文件,在村里建了房。然而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取得不动产证。我曾多次找到当地相关部门,拿出当初的批复文件,希望办理不动产证。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却一直杳无音信。
市资规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夏蓓:
初步判断,王先生是在批准的宅基地上建房,如果土地和房屋有合法批准手续,那么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这属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办理此类登记业务,需要提交申请人合法身份证明、宅基地批准文件、房屋建设合规性证明、地籍调查成果等材料。海安市农村住房建设实行多部门联合验收制度,房屋竣工需经住建、资规、消防、城管等部门联合验收并出具相关结论材料。王先生提供的材料可能缺少竣工验收和地籍调查等有关材料,对此,我局将对接属地资规部门和角斜镇相关部门,核实王先生房屋建设情况,如果缺少相关材料将指导其尽快补全,待材料齐备后将依法依规尽快完善办证手续。
黄先生:
我是海门区海门街道双高村22组居民,我家的房子已经住了30多年了,并且取得了所有权证。房屋第一层面积87.5平方米,后来在原有平房的基础上加盖一层,总共161.7平方米。我想把所有权证换成不动产证时,海门区有关部门表示盖第二层时没有提交申请报告,手续不齐全导致无法更换不动产证。
市资规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军:
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前,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分别由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核发。自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我们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原有证书继续有效,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当产权发生变动时,才需统一换发不动产权证。
黄先生反映的问题焦点在于其房屋由原一层扩建至两层,面积增至161平方米,而原产权证仅登记一层面积。对此,我局将联合海门区测绘部门核查加建部分的报审手续,并依据海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本着维护群众利益、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此事。
加大法规宣传力度 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评议监督员张薇丽:
资规局无论是局领导还是业务处室负责人,对群众咨询都能诚恳、专业地予以解答,展现了过硬的业务素养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但通过接听的群众诉求和记者调查案例也反映出,资规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仍有提升空间。在此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二是要切实提升行政效能,杜绝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相关诉求和问题,必须查明原因、限期整改,给群众明确答复。三是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特别要针对农村地区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四是要增强规划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规划实施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