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 南通发布

《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专门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量身定制的一部地方性法规。今天(8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率队,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当天,庄中秋一行先后赴崇川区文峰街道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狼山港务公司和海港码头拆迁地块、港闸区龙湖佳苑建筑垃圾分类池和陈桥集安路小游园等地调研,仔细了解城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随后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自《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职能部门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布局,强化源头分类措施,严格运输企业及车辆监管,加大资源化利用政策支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目前,共清理市区364个积存建筑垃圾地块,清理垃圾累计超过1500万吨,市区积存建筑垃圾地块基本消除;全市60%的小区设立装修垃圾分类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装修垃圾源头扎口、统一管控、闭环运作的管理处置机制;还在省内率先制定出台了《南通市全密闭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规范》。

庄中秋对相关工作予以肯定,认为《条例》实施有力,成效明显。他要求,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按照《条例》要求将各项制度规范和管理要求落细落实,对标找差,补齐短板,严格执法,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华、黄卫成、葛玉琴,秘书长杨扬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