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全集》不“全”
钱之俊
钱锺书生前不愿出版“全集”,其中一个原因是他认为所谓“全集”从来不全,都是骗人的生意经。《杨绛全集》正是如此。
2014年,《杨绛全集》(九卷)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次《全集》的出版,是基于“多篇新作的问世和两部重要作品(译作)的复现”,“为反映作者文学创作和外国文学研究与翻译的全貌,我们决定隆重推出《杨绛全集》(九卷本)。”(《出版说明》)实际上,新作及新发现的著作,加在一起才二十来万字。即使这样,文章与著作是不是收录齐了呢?也没有。在《作者自序》(这篇《自序》很奇怪,居然还是作者2003年为《杨绛文集》的出版而写的序,只字未动)中,作者清楚地写道:
全部文章,经整理,去掉了一部分,把留下的部分粗粗分门别类。一半是翻译,一半是创作。创作包括戏剧、小说和散文。散文又有抒情、写意、记事、记人、论学、评书等。文章既是“随遇而作”,按时期编排较为方便。
不及格的作品,改不好的作品,全部删弃。文章扬人之恶,也删。因为可恶的行为固然应该“鸣鼓而攻”,但一经揭发,当事者反复掩饰,足证“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我待人还当谨守忠恕之道。被逼而写的文章,尽管句句都是大实话,也删。有“一得”可取,虽属小文,我也留下了。
这篇《序》放在《杨绛文集》里,一点问题没有,因为“文集”不是“全集”,文字有取舍,无可争议。但是一旦出版“全集”,可就另当别论了。“全集”,顾名思义,汇集了一个人一生全部之文字,否则算不得“全”。一般情况下,出版全集者,多非在世者,因为人处于世,难保不再动笔,很易失之于“不全”。作者健在,出版“全集”也有好处,那就是自己把关,容易收全自己一生的文字,不至于让后人费劲去搜集考证。但像杨先生这样出版“全集”的标准,实已失去“全集”的意义。“全集关键在乎‘全’,不在乎‘好’。”(郭娟《“全集”不全》)现在一些“全集”,之所以“不全”,是有不得已的客观原因,比如文字佚失或暂未发现(如《张爱玲全集》),或意识形态不允许(如《胡适全集》)等,也有家人刻意为尊者讳而不收一些特殊时期文字的(如《三松堂全集》)。——而由健在的“全集”作者自定标准、任意取舍的很少。
依杨先生的标准,像《答宗璞<不得不说的话>》《从“惨沙子”到流亡》《吴宓先生与钱锺书》等“扬人之恶”或引起过争议的文章都删去了。像《一个婊子》这样从标题到内容都显刺眼,与杨先生惯常温文尔雅形象不符的文章,也没有收入。其实,这些文章已经收录在公开出版的文集中,很易查得,有必要刻意删之吗?“三幕闹剧”《游戏人间》,因为找不到底稿,没有收录,情有可原。
我个人觉得,删去几篇文章也不是什么大事,真正应该收入《全集》而未收的文字才是顶重要的。杨先生的日记、书信、诗歌、笔记、各时期的检查书、声明等,《全集》多付之阙如。这是最不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