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办理的大量银行卡,一群见不得光的不法分子专门为境外赌博、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提供境内“洗钱”服务,成为犯罪“帮凶”。6月10日,崇川警方雷霆出击,在市区成功摧毁这一“黑灰产”团伙,抓获6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短短一个月时间,该团伙的账户资金流水高达1亿元。
本月初,崇川警方在工作中获悉,辖区有人使用银行卡为境外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进行转账、收款。通过深挖追查,一个以林某为首的“洗钱”团伙逐渐“浮出水面”。林某,今年30多岁,福建人,早年与境外犯罪集团联系密切。警方调查发现,今年5月,林某从福建老家组织一帮亲朋好友来到南通,他们接受境外赌博、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委托,根据对方要求,利用自己办理的银行卡将团伙赃款打入指定账户,帮助洗钱、转赃。
随着调查深入,抓捕时机逐渐成熟。6月10日凌晨,崇川警方展开收网行动,在市区多个小区成功抓获嫌疑人66名,一举摧毁这一“黑灰产”团伙,现场查扣银行卡450余张、手机120余部、电脑40余台、U盾150多个以及现金12万余元。
“团伙成员被分为七八个小组,每人入组的前提是办理3至5张银行卡。”参与案件办理的崇川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卞睿君介绍,境外赌博、诈骗集团将钱款打给林某后,林某安排手下人员将钱打入指定账户。“这些钱款有的是打给赌客的结算资金,有的是帮助转移的电信网络诈骗赃款,都是使用林某团伙成员自己办理的银行卡账户进行打款,从而帮助境外犯罪集团掩人耳目,逃避打击。”
警方发现,林某将手下人员安排在市区多个出租屋进行转账操作,包吃包住。对于团伙成员办理的银行卡,林某每月支付2000元至3000元的使用租金。团伙成员每工作一天,还可拿到300元至350元的工资。林某的收益则来自客户给予的转账提成,根据转账资金量,每万元大约30元至40元。钱来得容易,也让林某大手大脚。在通期间,他租住别墅,生活奢靡。
初步统计,在通短短一个月时间,该团伙账户的资金流水高达1亿元。目前,团伙44名成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9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