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如皋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3日至5月1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如皋市进行了巡视。6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如皋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第二天,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讨论省委巡视工作反馈意见和落实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6月30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巡视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要求上来,不回避、不拖延、不敷衍,严肃认真对待巡视问题整改工作。会议明确市委担负此次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书记陈晓东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市面上的牵头协调和组织领导,各分管常委对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责,齐抓共管,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7月5日,市委常委会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主题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市委专门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检查验收等。先后四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整改落实方案,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组提出的12个方面42项主要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查找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每个问题都明确牵头市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标准及完成时限。全体市委常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进一步细化操作措施,凡是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都立即整改到位。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时间节点抓好推进和落实。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整改落实。各市领导分别牵头对整改问题进行研究,深入分析查找具体问题、具体表现,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并对各责任部门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确保措施切实可行,对问题清单备注中的“具体人、具体事”先进行清理整改,然后在全市面上进行排查,最后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为确保整改工作见实效,市委要求整改工作不能走形式,不能把整改工作当成发文件进行规范。不能急于过关,初见成效就认为大功告成。不能做假账,片面追求整改率。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及时研究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市委推动形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浓厚氛围不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入脑入心不够,还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未能将思想上的学习转变为行动上的跟进”问题的整改。

1.积极发挥市委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 5月份以来先后组织“解放思想、追赶超越、争当先锋,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交流、《宪法修正案》专题讲座、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等学习活动,开展 “七一”专题党课,促进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信念、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对科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旁听督查4次,组织全市镇(区、街道)和部分机关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赴浙江大学进行专题培训,推动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

2.注重发挥党校阵地作用,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培训,举办主体班次6个、非主体班次9个,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占整个培训课程比例不低于6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必学内容。强化“党校选学”管理,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今年以来累计举办“党校选学”13期,全市参学科级领导干部达到1937人次。

3.广泛开展扎实有效的理论宣讲,制定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通知》,5月份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迎‘七一’市级机关学习‘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比赛、“百姓名嘴”理论宣讲比赛等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宣讲团、“百姓名嘴”宣讲团和姚呈明理论武装工作室宣讲成员结合“送理论到基层、送党课到支部”正常开展基层宣讲,每月宣讲场次200场以上。大力统筹理论、舆论,5月份以来,“如皋发布”推送《“理论名嘴”宣讲进网络》13期、“雉水e评”6期、“理论大咖微讲堂”1期,把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创造宣传好、阐释好。

4.着力加强理论研究,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阐释,目前已经确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研究课题17项,正组织全市社科界力量开展认真研究。

5.持续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时代要求,以党章党规和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定期不定期集中开展常态化学习与测试。紧紧抓住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等班次,把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测评成绩作为学员结业的重要标准。借助如皋市党员干部雉水在线学习平台,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同步进行实时在线自我识记和测试,目前2736名在线学员累计学习逾19.66万学时。

(二)关于“对标新要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企业‘小而散’的特征较为明显,缺乏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高品牌效应和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问题的整改。

1.以思想大解放为引领,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研讨当前国内外形势对企业的影响,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培训、参加展览会,拓展企业家视野,助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业务水平,推动企业做新做优,做精做强。二是定期召开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部署下一步工作举措,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群策群力。

2.推动企业由“小而散”向“大而强”转变。一是围绕特色产业打造、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组织开展了研讨会,通过对各镇(区、街道)现有产业的梳理,初步确定了各镇(区、街道)产业发展方向,各镇(区、街道)产业集聚区逐步形成。二是强化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研究出台了《如皋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初步完成相关企业的土地调查,下一步将根据南通市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三是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今年以来已关停化工企业21家、淘汰印染落后设备企业5家10台设备、关停印染企业2家、关停“五小行业”企业7家。

3.提升我市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一是提升项目招引质态。召开如皋(深圳)投资环境说明会,围绕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等产业,有针对性地吸引了世界500强、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知名民营企业。目前,储备了一批重特大项目,正在抓紧洽谈中。二是积极培育龙头规模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市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和市级机关部门、单位挂钩服务规模企业制度,努力破解企业运行瓶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开展月度“暖心工程”,宣传我市激励政策,以“保姆式”、“智囊式”的优质服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发展。三是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时俱进做好国家、省市企业培育文件的宣传贯彻,确保各类争创企业能紧扣《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最大程度上吻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做到产业方向、细分领域的高度聚焦。在充分调研摸底基础上,将80家有争创基础的企业纳入培育库,作为本级单打冠军培育重点,积极做好引导指导;结合南通市科技小巨人培育意见,从培育库中优选部分企业争创南通市级小巨人、省科技小巨人。

(三)关于“产业结构总体处于中低端,133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新兴产业偏少。落实‘科技创新40条’成效不明显。研发经费投入偏低,规模以上企业发明专利不多”问题的整改。

1.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化升级产业结构。一是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进“企业主动、镇(区、街道)主抓,科技定点服务”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2018年,我市新入选“小升高”培育计划27家,科技型企业入库83家,累计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三批共101家。二是注重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瞄准创新集聚度高、产业辐射效应大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强化统筹衔接,精准培育行业领先力量。2018年,新培育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1家。三是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智能装备、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着力推动化工新材料等产业转型升级。2018年1月至7月,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46.5%,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

2.加强政策引导,深化落实“科技创新40条”。一是大力宣传政策。积极组织“科技创新40条”实务知识培训,2018年共组织科技统计培训、高企申报培训、新四板及普惠政策等讲座5次,累计培训超1000人次。二是优化配套政策。出台了《关于2018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等相关配套政策,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严格执行政策。全力抓好省“科技创新40条”和“知识产权18条”政策落实落地,2018年,已发放兑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480.13万元。

3.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一是以创新平台提升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强化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对全市115家南通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从人才引进培养、研发能力、研发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全面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二是以产学研对接增强企业研发投入力度。立足“走出去、引进来”,先后开展产学研对接高校行活动5次;高校产学研如皋行10余次。2018年1月至7月份,共有45家企业与高校达成合作并支付费用,35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正在洽谈推进中。三是以市镇联动推动企业研发投入应统尽统。制定《2018年全市科技人才工作考核办法》,将全社会研发投入作为重点考核指标,强化对镇(区、街道)的过程考核。2018年上半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2.63%。

4.聚焦专利质量,增强企业专利创造能力。一是积极培育高质量高价值专利。以专利培育布局为核心,大力提升规上企业发明专利创造质量。截至目前,我市新增25件专利获省“高质量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另有25件发明专利授权获省重点及新兴产业专利资助5万元。二是扎实开展规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鼓励企业开展全产业链专利创新创造、提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能力。截至目前,我市规上企业累计获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立项7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升至21.4件。三是全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以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标、贯标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培育规上企业贯标创建备案企业20家,新增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11家。

(四)关于“招商引资注重追求数量,大项目、优质项目储备较少,土地等要素资源利用率不高,建设用地亩均GDP仅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70%”问题的整改。

1.将项目招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招聘专业招商人员,形成专业化管理队伍与市场化专业团队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现已形成初步招聘方案。二是推进委托招商渠道开拓。围绕全市的产业基础、发展方向等,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委托招商新渠道的筛选。三是推进重大项目决策机制。结合每月的重大项目建设会办会,在项目汇报中进行全面细致地评估和答疑,从项目的税收贡献、投资强度、产业方向等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综合考量,突出招商引资项目研判的准确性、及时性、科学性、效益性,避免招引低效项目。

2.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亩均GDP水平。一是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化工程。大力推进土地“双整治”行动,加大农村宅基地退出、复垦力度,推动农村建设用地持续减量化。今年以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4725亩,计划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1000亩。二是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主动向上争取土地指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合理配置新上项目规划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三是促进建设用地“提质增效”。大力推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完成再开发面积1200亩,处置批而未供用地304亩,出让用地存量供应率达80%。

(五)关于“城镇化率偏低,乡村振兴推进步伐还不够快”问题的整改。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城镇化率提高和乡村振兴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研究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举措,统筹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突出规划引领。围绕省委“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对《如皋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高铁新城区功能提升规划》以及各镇(区、街道)总体规划开展“回头看”活动,与原规划编制单位进行沟通衔接,着力提高规划建设品位,提升城镇建设定位,增加城镇的承载力和吸引力。

(六)关于“绿色发展理念树立不牢,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市委对污染防治未能从战略高度去系统谋划、合成推进,污染防治措施不实,环境问题特别是水污染依然突出。2017年地表水水质优于Ⅲ类仅为45.5%,与省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标准相差22.1个百分点。全市企业污染源台账尚未建成。畜禽养殖场、化工和‘散乱污’企业等整治还不彻底。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乡镇污水处理厂‘吃不饱、晒太阳’,污水直排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1.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成立了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会暨污染防治攻坚动员会,部署各项攻坚任务。制定并下发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建立了联席会议、项目化推进、督查推进、舆论监督等5项制度,坚持每周一例会,重点督促进展滞后项目的推进。加大“市总督察、部门督查、专项督查、暗访督查”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市对各镇(区、街道)、各镇(区、街道)对所辖村(社区)、市对14个末位村(社区)的考核。研究制定了《如皋市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集成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设立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衔接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精准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把项目入口关,严格执行“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去年核发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6个行业。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已对所有排口进行调查摸底,规模以上排污口都已登记完毕,制作了入河排污口身份证。排污口公示牌制作已挂网招标。治理农业污染方面,规划年内5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分别建设沼气和大田循环系统,沼气工程总规模1300立方米,大田循环共计600亩,正在序时推进中。推进生态活水方面,龙游河二期整治河道工程已竣工验收,宝塔河整治河道工程已结束并进行了预验收;大司马河整治项目土建工程结束,正全面推进绿化工程。城乡河道清淤疏浚方面,目前县级河道已经落实方案,镇级河道已完成12条(段),长27.98km,土方26.19万方,改造建筑物26座。如泰运河接通工程规划在泰兴、如皋两市边界连接段新建控制闸一座,设计流量110立方米/秒,同时开挖接通引河674米,该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全面从严落实“河长制”和“断面长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环境区域生态“双向补偿”,倒逼水域沿线各镇(区、街道)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截至目前,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28.6%。

3.完善全市污染源台账。在如皋市“智慧环保”平台建立企业污染源一企一档,已收录企业污染源信息1232家。依托平台建立了移动执法系统,做到日常执法采集的污染源数据实时上传,现场执法实时定位,不断完善污染源数据库。截至目前,移动执法平台上现场执法记录2467条,现场执法企业(个体或其他)1569家。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已完成前期清查阶段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比对汇总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正式普查阶段准备工作。

4.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至目前,1477家规模及小规模养殖场中,1381家已完成整治并通过市级验收。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反弹复养102户和列入去年关闭拆除范围内反弹复养226户,已全部完成整治。定量养殖及挂牌公示、养殖总量控减清理整顿方案已完成文件草拟。各镇(区、街道)已基本建立巡查监管网络,并已上报监管责任图。

5.推进化工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将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列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清单,通过交办单形式,将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镇(区、街道),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全力推进化工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大现场督查推进力度,做到逐企一周一督查,传递压力。截至目前,全市关停化工生产企业21家,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307家。

6.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目前,长江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续建项目联机调试基本结束,排口位置已获得审批,排口施工图设计中;九华镇污水处理厂EPC模式改建项目土建施工正全面推进,1、2#主反应池完成工程量35%;“河长制”明确的如泰运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东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正在进行施工图深度设计,同步开展环评工作;海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施工队伍已进场,正进行老旧设备改造;丁堰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对3家专业公司设计方案进行了初评,丁堰镇政府已与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了对接,目前正准备招标文件,计划近期挂网招投标。组织开展污水管网现状和“十个必接”排查,下发《关于推进“十个必接”截污纳管工作的通知》,坚持月梳理和季考核,“十个必接”截污纳管全面推进,截止目前,全市建成污水管网约40公里。

(七)关于“中央与省环保督察交办的105件事项中尚有22项未整改到位。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不力,环保类信访总量占南通市1/3”问题的整改。

1.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深入一线实地督查交办信访问题,了解核实举报问题,全面排查其他问题,要求各镇(区、街道)、各涉访企业(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梳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举措,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39件,已完成整改37件。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66件,已完成整改59件,剩余7件在持续整改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95件,目前已完成13件。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省级以上环境信访件165件,同比下降8.3%。

2.完善基层监管网格。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将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情况纳入市污染防治攻坚考核,配备专门巡查人员。目前各镇(区、街道)、村(社区)网格化人员已到位,如皋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在建中。

3.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亮剑行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针对行业性、区域性、季节性的环境问题,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于交叉互查执法交办、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点穴式执法,一查到底,决不手软。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22起,罚款金额2912万元。设立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形成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资源权益。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组织开展5次集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移送刑事案件7起。

4.建立长效考核机制。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将整改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每月上报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情况及时在如皋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今年以来,已公开环境监管、行政处罚信息380条。加强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媒体上曝光,截至目前,在如皋电视台、如皋日报等媒体曝光环境问题27期。

(八)关于“大局意识不够强,化解债务风险措施不实,市委对债务风险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一是市委、市政府定期研判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市财政局7月份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了全市上半年债务管理情况并研判当前的债务风险状况。二是市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再次统筹推进债务风险防控。8月16日,市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召开到期债务资金备付能力动态分析会,掌握全市资金储备情况,及时发现债务风险点并督促化解。三是加强全市债务风险防控和预警。8月底重新完善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按照预警指标开展对全市债务风险的预警和提示。

2.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一是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库,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及资金平衡方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二是细化化债方案。布置镇(区、街道)及部门对照化债目标,细化2018年8月至12月份化债措施,做到举措扎实。

3.完善制度规范债务管理。一是8月底重新修订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制定债务风险管理办法及债务风险应急基金使用办法。二是8月底建立债务化解推进组。全市分三个组(分别由财政、审计、纪检、金融办、人行人员组成),每月25日前完成分工镇(区、街道)及部门月度债务化解推进工作。

4.落实债务管理责任。在出台的各项债务管理制度及债务考核文件中明确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及市相关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和本部门及下属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与防控负总责。

(九)关于“债务存量化解方案满足于分解年度数据,化债措施不细不实,推进化债工作不够积极主动”问题的整改。

1.增强债务化解主体责任。一是实行对镇(区、街道)及部门债务管理工作全面考核,8月底补充制定市级部门债务考核办法。二是增强债务主体化解责任感。市债务化解推进组从9月份开始按月指导和推进各镇(区、街道)及部门债务化解工作,各镇(区、街道)及部门切实增加债务化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细化分解落实化债目标。对照全年化债目标,8月底前市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全市各债务主体认真细化2018年8月至12份化债措施,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债务办。

3.多渠道化解存量债务。一是调整支出结构,从预算财力中安排不少于3%用于化债。二是积极有序出让商业用地,土地出让金的25%用于化债。三是积极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提高消化债务的能力。四是积极排查处置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变现能力,变现收入用于化债。目前正积极推进以上措施,化债效果逐步体现。

4.严防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一是按照财政部统一口径梳理统计全市隐性债务,进一步锁定债务规模和结构。二是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明确严禁政府性平台公司为平台公司以外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三是制定被担保企业经营状况监控办法,并从9月开始根据办法按月对被担保企业实施监控。四是敦促被担保企业按时还本付息。

(十)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民生事业存在短板。精准脱贫缺乏有效措施,绝大多数贫困户靠社会救助、社会互助及有关财政手段帮扶”问题的整改。

1.持续开展“走帮服”活动“双联双助”工作。今年组织72家机关单位与90个经济薄弱村进行结对帮扶,选派9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村担任“双联双助”书记,29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充实帮扶力量。组织8200多名党员干部与1.6万多户“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结对,实行市、镇、村三级整体联动,做到帮扶经济薄弱村和“建档立卡”低收入户“两个全覆盖”。

2.对有劳力的贫困户,实施开发式扶贫。实施“春风行动”,搭建用工供需平台。今年以来组织举办各类重点群体专场招聘会53场,针对困难群体设置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维护等公益性岗位240个,392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举办晚霞行动专场招聘会13场次,促成1.3万“5060”人员实现再就业。今年上半年有3490名“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学生受到资助。帮助17户有借贷需求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34万元。

3.对无劳力的符合五保、低保条件的帮助其落实五保、低保。上半年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6226人,落实补助资金2719.6万元;临时救助2006人次,救助192.6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4240.1万元。下半年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620元,五保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800元提高到8400元。对因病、因残致贫的,重点落实好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商业保险、养老保险、助残、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今年已将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

(十一)关于“经济薄弱村持续稳定增收的项目不多,自我发展能力较弱。2015-2017年黄桥老区项目强村资金共2334万元全部存放在市交通投资平台公司,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帮扶作用”问题的整改。

1.加快推进经济薄弱村项目建设。全市13个省定经济薄弱村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在全部建成的基础上确保持续稳定收益,上半年已有12个村完工,已拨付资金597.6万元。加快实施20个南通扶持经济薄弱村项目,今年上半年已有7个村办理好不动产权证,8个村的项目基本洽谈成功,5个村正在洽谈中,取得收益的有4个村,上半年共收取租金25万元。

2.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大力推进经济薄弱村农业综合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保障项目在经济薄弱村落地。目前32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中已有29个村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还有下原张庄、吴窑三元、吴窑大石等3个村(社区)正在落实,已编制实施方案并通过评审,市财政已落实专项资金1133万元。

3.加快推进土地规模流转。鼓励经济薄弱村加快土地流转集体规模经营。出台了《关于鼓励经济薄弱村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明确凡集体自主规模经营面积达500亩以上的,在享受原有农业激励政策的基础上,每年每亩再补助400元,其中市财政负担80%、镇财政负担20%。目前,32个经济薄弱村流转土地17052亩,占承包地面积的15.2%。

4.巩固富民强村行动计划成效。进一步整合资金,将第一轮到村资金及到户结余资金与第二轮黄桥老区财政补助资金整合使用,一并落实村级可持续增收项目。磨头镇对第一轮富民强村行动资金进行了整合使用,将8个村(社区)202万元补助资金在镇中心位置购买商业用房,已办理产权证,由镇财政兜底确保租金收入达8%以上,该项目已通过验收,资金划拨到位。

(十二)关于“民生与社会事业发展不充分,优秀教师流失较多,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不高,市、镇、村三级公立医疗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基层卫技人员青黄不接”问题的整改。

1.稳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一是通过优化新辟公交线路抓推进。4月新开游1路、329路,新增9辆纯电动公交车。二是将达标剩余运力编入规划。将2020年前我市万人公交车拥有率任务数编入城乡公交一体化三年规划,坚持规划引领,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优化教师留才环境。一是坚持向一线倾斜的评价导向,服务人才、用好人才。在人才评选中,对在高考、对口高考、中考学科中有出色贡献且本校教师公认的人员,经单位推荐,由教育局认定具备相应人才称号。在年度考核中,对获得南通市级以上表彰的,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竞赛获得相应奖项的人员,可以直定优秀。在评选表彰中,规定管理干部不得超过一定比例,将表彰向一线倾斜。在岗位聘用中,教师不在一线教学,不再聘用中高级岗位的最高级和次高级。长期在一线教学的优秀教师,优先聘用到中高级岗位的最高级和次高级,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造力。二是实行“县管校聘、统分结合、计划使用”的岗位管理政策,促进区域内教师均衡发展。三是完善保障机制,严格按规定足额保障教师培训等经费。2018年财务预算已定,拟在2019年财政预算中予以倾斜。四是增加教育投入,提升教师待遇,增强教育职业吸引力。

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形成《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也对意见进行了初步研究。7月18日和19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至相关镇(区、街道)和医院调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8月份以来,市委主要领导牵头召开了多个层面的系列座谈会具体研究。根据会议精神及各镇(区、街道)实际,完善相关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再行讨论同意后加以实施。

4.强化基层卫技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8年1-8月份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25人、合同制人员58人。二是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向省卫计委争取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今年已争取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24名和三年制大专临床医学4名。三是农村医学生定向培养。每年委托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农村医学专业学生,今年已有30人录取该专业。

(十三)关于“全市有3026套安置房,其中1/3以上因手续不全等原因不能交付使用,东郡丽水拆迁安置房问题久拖未决,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的整改。

1.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安置房空置及交付使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2.任务细化分解,落实主体责任。将整改任务分解到7个镇(区、街道),由7个镇(区、街道)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明确落实各市级部门责任,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规划、土地及消防审查等手续办理。

3.坚持问题导向,化解历史难题。如皋工业园区(如城街道)成立“东郡丽水安置房B区拆迁安置问题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东郡丽水拆迁安置房问题。工程建设方面,扫尾工程中电梯、自来水外管网、燃气室外管道、室外雨污水管网、智能化工程(含停车场)等工程已施工结束;“三网合一”工程、有线电视、强电配套、小区道路、钢结构雨棚、室内厨卫防水有望8月底施工结束。产权证办理方面,目前该幅地块漏缺的四块土地已协议出让到项目开发公司名下,正在办理规划许可证。

(十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基层党委(党组)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薄弱,齐抓共管格局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1.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并切实用以指导工作;听取2018年上半年全市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向南通市委汇报全市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总结今年来全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各镇(区、街道)党(工)委今年来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并召开专题分析研判会。

2.大力加强全市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举行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南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浩来如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组织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在9月底前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学习;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市委党校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内容,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茅红宇为全市科级领导干部上意识形态专题党课,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3.及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委巡察内容,从第八轮巡察开始,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今后每轮巡察,市委宣传部派员参加,具体负责巡察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每年年底由党员市领导带队开展监督检查。

4.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重要原则,要求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查摆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全面明确管党述职中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推动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制度,结合书记管党治党“三单双评”制度及每季度“四督查”暗访活动,常态化开展监督和评议。

(十五)关于“阵地管理存在疏漏,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备案审批制度未严格执行”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关于对举办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加强规范管理的通知》,对各级各类讲坛阵地,强化备案管理,严格审批把关,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同时加强策划主题、邀请专家学者、安排会议时间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做到特色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十六)关于“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能力不强、反应不快,导致当地舆情事件被境外媒体炒作利用”问题的整改。

建强主流网络宣传阵地,全市14个镇(区、街道)、27家市级部门开通政务新媒体,每月发布政务微信排行榜,促进比学赶超、做优做强。加强网上舆论工作队伍建设,各镇(区、街道)宣传委员、宣传干事等基层网络队伍全面到位,组织赴浙江大学进行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十七)关于“与‘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的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问题的整改。 (下转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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