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启东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3日至5月1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启东市委进行了巡视。6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启东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把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查问题、找根源、定举措,切实将整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7月5日,市委召开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剖析,为全面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夯实了基础。制定出台《中共启东市委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了187条整改措施,每项措施由1—2名市委常委或副市长负责,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成立以市委书记王晓斌同志为组长的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市委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盘点任务进度,对整改不力的督促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照市委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对标找差,制定各自整改工作方案,一月一报整改落实情况,上下联动、深入推进,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市委推动形成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不够”问题的整改。

(1)发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带动作用,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

(2)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党校主体班次和全市各级各类研修班、培训班中把相关内容列为必修课程,抓实抓细政治学习、党性锻炼和思想交流。巡视反馈以来,已先后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领导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政治素养专题培训班和市级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3)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各类知识竞赛,建立党的基本理论知识题库,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网上答题和集中测试。

2.关于“一些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走形式,学习效果不明显,还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强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力度,采取实地查看台账、督查旁听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督促各单位按月报送学习计划等方式,对各单位理论学习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2)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进展作为巡察的一项重点内容,在巡察过程中对各级干部开展廉政知识测试,通过考试、排名、通报等方式,不断提升理论学习的实效。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方面

3.关于“市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推进‘四个全面’方面与干部群众期待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按照省委和南通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新定位、新使命,深入实施《启东市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解放思想再发力,追赶超越争一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启东,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紧扣项目建设这一中心不动摇,深入推进“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年”活动,确保在南通产业项目考核中争先进位,以项目建设加速度推动启东发展高质量。

4.关于“在重大问题上凝聚共识合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1)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发展高质量”大讨论活动,全市党员干部围绕“六个克服、六个强化”的目标要求,努力克服自满保守、等待观望、犹疑畏缩、路径依赖等消极思想,不断强化争先、担当、创新、为民等意识,切实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2)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启东设立县治90周年,市“两台一报”精心策划,讲好启东故事、传播启东声音,全力做好新闻宣传报道。

(3)严格按照《南通建设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总体方案》要求,全力打造生命健康科技城,大力发展基因检测、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产业,围绕长江绿滩、创智蝶园、生命乐城三大主题,建设生命数字、高端医药、健康服务三大产业生态圈,加快推进绿地(复旦)生命健康科技园等首期启动区项目建设。

5.关于“‘六张名片’有所褪色,经济社会发展特色不显、亮点不多”问题的整改。

(1)强化吕四国家中心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吕四港水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发展远洋捕捞,打造海洋经济强市;顺应人民群众诉求,制定实施加快启东教育改革发展相关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扩大供给,力争到2020年教育整体水平重返南通第一方阵;积极推广公建民营、“互联网+”养老等新模式,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激励意见》,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建设电动工具科创园,加强企业与高校产学研交流合作,巩固和拓宽电动工具销售渠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护和传承启东版画文化艺术,稳步推进版画艺术中心规划建设,努力擦亮“六张名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

6.关于“将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成效还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充分放大靠江靠海靠上海的区位优势,制定出台《启东市产业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紧紧围绕我市海工及重装备、生命健康科技等主导产业发展定位,着力招引一批带动力强的旗舰型、龙头型项目。

(2)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更加突出亩均投入、亩均销售、亩均税收等关键指标,实行新引进项目联合会审会商制度,加快实现由“引资”向“选资”转变。着力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擦亮政务服务“2440”启东品牌。

(3)充分发挥上海张江高校协同创新(启东)研究院、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启东光电遥感中心等平台作用,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加快与上海创新资源的深度对接,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竞争力。

7.关于“一些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党的领导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针对市委2018年第一轮巡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督促各区镇、街道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即知即改,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规则,杜绝以党政联席会、书记专题会、局长办公会等替代党委(党组)会,促进决策规范化、高效化。

(3)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调研全市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现状,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等文件,持续加强党支部“五有一化”建设。

(4)严格执行《关于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见》,指导和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等,推动各项决策更趋科学化、民主化。

(三)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方面

8.关于“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还不强,对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赢‘三大攻坚战’的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举措不够有力有效。许多干部对防范金融风险、化解政府债务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轻描淡写”问题的整改。

(1)坚决贯彻《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政治性、系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以决战必胜的信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2)完善和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切实优化债务结构,积极稳妥推进园区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3)狠抓生态环境整治,坚决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深入推进“263”专项行动和“三河三行业”整治,狠抓“散乱污”企业、畜禽养殖污染等整治,不断提升环境质量。

(4)细化落实《2018年扶贫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实地督查、情况通报、年终考核等制度,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到2019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9.关于“污染防治和‘263’专项行动成效不够明显,非法码头整治不到位,城乡黑臭水体和化工园区气味扰民问题突出,违规排河排江存在重大环境隐患”问题的整改。

(1)强势推进污染防治和“263”专项行动,重点抓好治水,夯实河长职责,推进“河岸共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系统推进治土,建立负面清单,有序开展修复;扎实推进治气,突出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不断提升全市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

(2)全面排查全市沿海沿江沿河非法码头,科学制订全市港区码头规划,推进规范化整治。全面排摸城乡水环境状况,科学制订整治方案,优化城乡排污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排摸全市入江入河排口现状,一口一策完成整治工作,消除违规排河排江等重大环境隐患。

(3)全面加强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和“打击食药环犯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10.关于“脱贫帮扶未充分发挥和整合全社会力量,精准扶贫措施比较单一”问题的整改。

(1)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制订出台《关于建立精准帮扶长效机制落实扶贫攻坚主体责任的通知》《就业扶贫实施方案》《土地流转扶贫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党员干部认亲帮扶、基层代表结对帮扶、社会力量关怀救助、经营主体就业帮扶等七项机制,完善扶贫工作体系,提升精准脱贫成效。

(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较大差距方面

11.关于“规划引领意识不强,规划工作比较随意,市规委会职能虚置”问题的整改。

(1)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引领城乡建设的意识,加快编制2035版城市总体规划,坚持规划建设“一张图”。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全市的重要规划、重点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调整、重要项目的选址和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等必须提交规委会审议,确保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12.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成效不够明显,发展思路不够清晰,‘八大园区’呈现‘多、小、散’,系统谋划发展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优化还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园区转型升级,将八大园区优化为启东生命健康科技城、启东经济开发区、吕四港产业协同发展区、长江口生态旅游度假区的“一城三区”空间格局,推进园区错位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

(2)认真研究主导产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及动态,摸清国内外相关产业重点企业概况、产业重点布局及产业链发展等相关情况,加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整合提升产业链。

(3)制定出台《启东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办法》《工业企业百强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考核办法》等文件,对工业企业的亩均税收、亩均销售、单位电耗税收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每月跟踪百强企业运行情况,提升园区发展水平。

13.关于“沿海沿江岸线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不高,自然岸线保有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制订《启东市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沿江所有涉水企业进行全面核查,积极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开发利用专项整治,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

14.关于“产业转型创新驱动乏力,部分支柱产业面临发展困境”问题的整改。

(1)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开展“互联网+”行动,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启东制造向启东创造转变。

(2)研究制订《启东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推进海工船舶工业园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3)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工程”,开展杰出企业家评选活动;以亩产效益为导向,开展“百强企业”评选活动;实施“1521”重点企业三年培育工程。

15.关于“考核导向和工作推进过于凸显项目招引”问题的整改。

(1)研究制订《关于〈南通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季度评价办法〉涉及指标责任分解的意见》,创新实施“月月评、双月听、季度看、年度考”四位一体考评体系,对区镇实行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季度三项重点工作考核的“1+3”考核模式。

(2)出台《2018年全市产业项目招引和建设综合考评办法》,重点考核区镇产业项目招引和建设完成情况,科学评估项目招引信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优化项目招引考核。

(五)民生事业推进欠账较多方面

16.关于“乡村环境整治不力,部分地区脏乱差,备用水源地取水口保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环境卫生、镇容镇貌、交通秩序和违法建设等整治,着力解决脏、乱、污、堵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目前整治完成率达92.6%。

(2)严格落实国家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加强供水设施设备建设,强化备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

17.关于“社会矛盾较多,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等制度,充分发挥信访专班作用,不断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干群关系。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做好初信初访处置工作,围绕民生热点开展矛盾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化解。不断加大依法治访力度,依法处理涉访违法行为。

(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8.关于“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还不到位,一些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制度落实不严格、工作合力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1)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每季度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分析研究重要情况,提出工作对策。与基层党委(党组)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压实压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督促各基层党委(党组)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

(2)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网络舆情研判工作例会,切实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相关领域工作开展情况的分析研判。

19.关于“对网络传播领域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加大对网络传播领域秩序的监管力度,通过公示、约谈等,指导互联网企业和个人加强自律,推动良性传播。

(2)建立健全线索通报、信息共享、协作查处等机制,推动网信、公安、文化等部门有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3)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及时封堵谣言传播途径。依托各类媒体资源,加强对网络传播领域执法监管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引导示范作用,清朗网络空间。

(七)选人用人工作和机构编制规定执行还不够严格方面

20.关于“一些单位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长期不交流”问题的整改。

(1)对全市领导干部进行分类梳理,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详细统计,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推进交流。

21.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加大年轻干部遴选和培养力度,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的有关要求,加快培养一批熟悉经济、建设、法律、管理等领域的优秀年轻干部。

(2)全面系统地考虑干部队伍长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有针对性地招录、引进各方面急需的青年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22.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和公务员登记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全市机构设置情况的摸底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机构坚决予以撤销,核销相应领导职数、收回相应编制。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严格做好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拟订、申报和实施等工作。

(2)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原则,仔细核查、严格把关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从源头上控制满编、超编单位人员数量增长,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3)对在行政岗位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分类汇总,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和上级公务员登记条件的,及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暂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适当形式,妥善予以调整。

23.关于“协会脱钩工作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工作标准开展自查,认真查漏补缺,解决遗留问题。对已完成脱钩工作的,明确验收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协同配合单位和主体责任单位,部署验收评估工作。

24.关于“部分干部调动后关系未及时迁转”问题的整改。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开展干部调动后人事、工资、组织等关系迁转情况自查清理工作,对尚未迁转关系的,集中登记造册,进行销号整改。

(2)严格执行干部调动相关规定,建立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干部流动协同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3)研究起草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关系接转事项。

25.关于“一些临时性机构设立运转和人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启东市实体化运作的协调议事机构工作人员抽借管理办法》,对人员抽借、管理等行为进行规范,确保人员抽借合理合规。根据全市各临时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将各临时机构纳入机关效能考核,加大动态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各工作机构高效运作。

26.关于“‘区镇合一’管理体制未理顺”问题的整改。

(1)根据“区镇合一”单位的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建立健全统筹融合、高效运转的管理体制,整合工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成立巡察整改督导组,对“区镇合一”管理体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2)落实区镇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制度,督促区镇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推行区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内部交流轮岗,进一步促进人员的深度融合。

(八)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27.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党组织3年来仅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市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关于党的建设专题汇报。结合“双月听”等活动,以书面报告、会议汇报、个别约谈等形式,由党委(党组)书记向市委报告履行管党责任情况。

(2)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研究制订《镇、园区、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市级机关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村、社区党组织党建任务清单》等文件,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市级机关党组织书记党性修养提升班、全市村级党组织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轴四轮”履职培训班,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3)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重点巡察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情况。

2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一些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不认真,有的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各项要求,督促党委(党组)认真抓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等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程序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弱化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指导各党委(党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列出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严肃抓好整改落实。

(2)加强对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指导,督促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严格按照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

(3)结合市党建引领工作考核和南通市季度党建工作督查,通过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实地检查农村、社区、机关、非公企业等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29.关于“基层党组织书记不擅党务现象比较普遍,有的‘三会一课’不正常,有的长期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问题的整改。

(1)将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作为提升组织力的重要内容,从组织设置、队伍建设、组织生活等方面入手,研究制订《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建立基层党支部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考核监督的党建工作标准。

(2)结合“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各基层党组织通过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组织活动形式。

(3)把党建工作规范化作为组工干部、党务工作者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在职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测试和业务知识竞赛,深化认识、明确任务,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综合能力。

30.关于“一些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和服务功能不强,带头人建设比较薄弱,有的多次处分仍在岗”问题的整改。

(1)深入开展村级党组织建设专题调研,分步骤、分类别优化村级班子结构。认真排查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严格执行任前备案制度,对不适宜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及时予以调整。

(2)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村级后备干部招考力度,建立完善后备人才库。

(3)扎实开展“双培双带”工作,通过强化业务培训、搭建交流平台等途径,培养一批致富带头人。

(4)实施“红领培养”计划,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重点,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轮训,搭建党组织书记交流平台。持续推行村(社区)干部学历提升计划,提高基层干部履职能力。

(5)不断完善村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双星”评定机制,建立与工作实绩相匹配的激励机制。

31.关于“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设立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开展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摸清“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2)推进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搭建区域联动、资源共享的阵地平台。深化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微小型、分散型、联合型“两新”组织的工作指导,实现对规模以下非公企业有效覆盖。

(3)注重从非公企业经营管理层、社会组织优秀党员中选配党组织书记,实行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岗位资格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规范化管理。

32.关于“有的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

(1)结合“两个责任”月度检查、季度考评、年度考核以及巡察、问责工作,对各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不定期、常态化随机抽查,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提醒;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对需要问责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检查结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

(九)机关作风问题和不担当作为现象比较突出方面

33.关于“一些干部在攻坚克难、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不担当作为,抓工作落实和化解矛盾不力”问题的整改。

(1)不断完善考核体系,对区镇实行“1+3”考核模式,严格兑现奖惩,层层传导压力。对督查中发现违反效能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责任追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2)不断完善星级机关评定、创新奖评选、区镇效能考评、人民满意服务示范窗口创建等机制,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敷衍塞责、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对作风好、效率高、敢担当的单位和个人公开表扬,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4.关于“一些部门和干部懒政怠政履职不到位,服务群众意识比较淡薄”问题的整改。

(1)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制度执行力提升行动,重点关注“三大攻坚战”及各类中心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推动作风建设各项制度标准清、界限明、刚性足。

(2)充分发挥效能监督员、暗访志愿者等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以及上下班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

35.关于“文山会海依旧,会风会纪较差”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等相关规定,扎实开展会议文件实效专项调研,制定《关于进一步重申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相关规定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精简会议文件,提高工作实效。对专项调研工作启动慢、无进展、实效差,以及整改不力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加大对全市性重要会议会场纪律的督查,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市委常委会会议等重要会议及活动纪律的规定》,为相关涉密会议场所配备智能屏蔽设备和手机屏蔽柜,不断提高会议服务规范化水平。

36.关于“工作推进存在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倾向”问题的整改。

(1)制订《2018年启东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37.关于“一些干部贪图安逸,缺乏干事热情”问题的整改。

(1)制订出台鼓励激励、能上能下两项办法,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推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38.关于“一些基层单位存在搞特权现象”问题的整改。

(1)严格加强监管,确保各单位财政福利资金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对搞特权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将推进决策、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纳入“两个责任”月查季考工作,加强公共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考核,加大对基层各项事务的公开力度,公布权力事项和权力行使的流程,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9.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还不到位,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奖金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巡视期间一些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宴请被查处”问题的整改。

(1)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针对公车私用、违规公款接待、奖金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开展全面督查。目前已发出作风问题线索交办单17件,提醒谈话4人。

(2)开展公车改革“回头看”专项整治,对全市15个区镇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通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深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发现问题70个,发出作风建设交办单14件,函询1人,移送问题线索3件。

(3)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编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40.关于“一些党组织为踏实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1)制订《启东市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科学把握容错界限,真情关怀容错干部,旗帜鲜明地保护支持改革创新者,为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

(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方面

41.关于“‘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全面对接南通市2018年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每月对“两个责任”履职手册填写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记录全面客观、规范完整。组建5个专门督查组对17个区镇、街道每月检查一次,60个市级部门每月检查20个,对整改不到位或问题突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现象”问题的整改。

(1)将定期学党建、议党建、谋党建制度纳入《镇、园区、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级领导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月度检查、季度考评、年度考核制度,重点检查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求每个单位检查不少于2个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将其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范围,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严肃问责。

(3)每季度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知识测试,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按不少于25%的比例参加测试,一般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按比例参加测试,确保各级党员干部每年测试不少于一次。

(4)建立市级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晒评考”制度,支部定期制定计划、公示“晒”计划并上报备案,多措并举“评”质量、严格督查“考”实效,建立计划报告、过程记实、结果备案、资料留存等制度,加强全程记实管理。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制定组织生活计划并在党建领航站公示,做好过程记实、结果备案和资料留存工作。

43.关于“一些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各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2018年度镇、园区、街道党建引领工作考核细则》,细化分解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强化督查指导,推动基层党(工)委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2)深化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双月听”活动,专题听取各区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

(3)加大监督力度,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责、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44.关于“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力度不大,‘一案双查’偏虚偏软”问题的整改。

(1)完善考核考评制度,加强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考核,逐步实现“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运用。强化“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45.关于“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未有效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对一些部门行业的监督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1)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源头预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各单位紧扣“查找、防控、督查、评估”等关键环节,有效识别工作中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结合“两个责任”日常督查工作,加强各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体系。对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单位,督促及时整改。

46.关于“有的单位纪检力量配备比较薄弱,部分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有所欠缺,查办案件力度相对减弱”问题的整改。

(1)深入落实《区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提名考察,确保人员配备到位。

(2)通过多种形式提升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开设东疆清风大讲堂;扎实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推进“以考促学”常态化;强化“以案代训”,组织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分批到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实战锻炼,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综合能力。(下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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