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砍人男子 真实身份是酒店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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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朋友:“龙哥”一喝多就像疯牛

晚报综合消息 据红星新闻报道,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乘坐宝马车的男子刘某某提刀追砍一电动自行车车主于某某,却被反砍身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刘某某浑身多处纹身,其生前几段娱乐视频也被网友传播,有多名当地网友称,刘某某自称“龙哥”。一位与刘某某相识多年的纹身店老板告诉记者:“他平时一喝多酒之后,就像发疯的牛一样。”记者了解到,刘某某原名刘海龙,36岁,甘肃镇原县人。此前刘海龙曾多次因抢劫盗窃敲诈等罪获刑。自2001年至2014年,刘海龙至少4次被判刑。

29日上午,昆山市人民检察院通报“8·27”街头砍人案,已连夜提前介入此案,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被控制。29日下午,该检察院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于某某已被刑拘。”

记者了解到,刘海龙此前曾有多次案底,2013年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被判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同时,今年3月还曾荣获见义勇为证书。29日下午,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通报称,刘海龙因举报有人犯罪线索,“对其奖励是按规定执行。”

此事件同时也立即引发关于电动自行车车主于某某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法律讨论。

据江苏省广播电视台栏目《零距离》记者实地探访,白衣男子于某某在事发地附近一家酒店就职,为分管电工工作的负责人,并非网上有人猜测的退伍特种兵。该酒店员工称,于某某为人和善、待人友好,并不像一个喜欢冲动的人。

此外,据《零距离》报道,死者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开了一家典当行。29日上午,《零距离》记者探访发现,该典当行已经关门。在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综治办工作人员称,刘海龙是外来人口,平时和他们接触不多,但社区几次登门要求登记外来人员信息都被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