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千元即可成立慈善冠名基金
实行单独建档记账,确保专款专用
晚报讯 昨天是第三个“中华慈善日”,《南通市慈善总会小额慈善冠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其中一大亮点是市民个人(家庭、小团体)仅需捐款1000元、单位或企业捐款1万元即可成立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大大降低慈善冠名基金的门槛,让慈善真正实现人人可为。
以往,不少市民会认为,冠名一个慈善基金不是普通老百姓负担得起的。为了实现更多普通市民的慈善心愿,昨天,市慈善总会特别推出了《办法》,根据规定,小额慈善冠名基金捐款的最低额度为“公民个人(家庭、小团体)1000元(含1000元)起捐,单位、企业10000元(含10000元)起捐”。这让更多个人及家庭、小企业及团体也可轻松拥有自己命名的慈善基金。
在《办法》实施当天,两个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同步宣告成立。记者了解到,我市首个慈善冠名基金来自一对爱心夫妇,他们共同出资2000元,成立了“南通市慈善总会良韵基金”,主要用途为助学。另一个小额慈善基金则是由部分“江海阳光·慈善·福彩”助学行动的受助学子联合发起的“阳光圆梦”助学基金。2009年,由南通市教育局、民政局、南通日报社、慈善总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5家单位联合发起“江海阳光”助学行动,十年来共资助2298名大一新生走进大学校门。如今,他们中的部分已走上工作岗位,改变了自己和家庭的命运。由首批被资助学子朱松松发起倡议、2011年受助学子杨建彭率先捐款成立了“阳光圆梦”基金,希望曾经温暖他们的“江海阳光”让更多身处困境的学弟学妹圆梦大学。
据了解,市慈善总会对每个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单独建档记账,确保专款专用,接受基金设立人监督和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定期组织捐赠者参与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记者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