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民防普法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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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警报分哪几种,当警报鸣响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防空警报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当听到预先警报后,应立即拉断电闸、关闭煤气、熄灭炉火,携带个人防护器材和必需生活用品,迅速有序地进入附近的人防工程或指定隐蔽地域。

空袭警报鸣放时,根据人民防空指挥指令,立即进行治安、交通和灯火管制。未疏散隐蔽人员立即就近进入人防工程隐蔽,关闭人防工事防护门,加强观察和警戒,开展各种防空袭工作。

听到解除警报后,应有序返回家中或工作岗位。当遇敌空袭造成房屋倒塌、火灾、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要在所在单位或社区统一组织下,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使用人防工程要办理哪些手续?

申请人应当按照《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申请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开发利用)行政许可,签订《南通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合同》,领取《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住宅小区人防工程车位在向业主租赁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将平时用作停车位的人防工程不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停车位的租赁期限超过三年或者将停车位出售、附赠的,由县级以上民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如发现违规使用人防工程的,可向当地民防主管部门反映,可拨打政府12345和12319热线投诉举报,市区的可直接与南通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为85799963。

南通市民防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