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海安法院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全省仅两家法院获此殊荣

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海安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文予以表扬。全省仅有海安法院和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两个单位获此殊荣。

近年来,海安法院始终坚持“文化兴院、文化强院”发展战略,树立“司法活动是社会公共产品”这一理念,把文化建设作为促进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明确法院文化建设的社会性和公共性,弘扬法治精神,追求开放型、互动式法院文化,着力彰显精神文化的“渗透力”。海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智峰介绍,在法院文化聚人心、激活力、强队伍的强大作用下,该院各项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先后被江苏省高院授予“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被省高院与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2013-2017年度“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省文明委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记者冯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