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已及时处罚
市食药监局公布相关核查处置情况
晚报讯 “南通市2018年6月份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曝光的不合格食品,是否处置到位了?10日,市食药监局正式对外公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6期)”。
其中,通州石港镇小昝面点店经营的油饼和油条(油炸面制品,生产日期:2018年4月9日)处置情况如下:上述两批次油炸面制品铝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经调查,通州石港镇小昝面点店共自制上述油条30根,已全部对外销售(其中4根用于监督抽检),自制上述油饼30块,已全部对外销售(其中3块用于监督抽检)。经调查,生产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导致上述两批次油炸面制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涉嫌刑事犯罪,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通州区公安局进一步处理。
启东中学的铁勺子和筷子(餐具,抽样日期:2018年5月4日)处置情况如下:上述餐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经排查,清洗消毒不到位导致上述餐具不符合标准规定。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启东中学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启市监警改字〔2018〕02-08号)并责令改正。
记者冯启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