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 告

南通润森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大生路286号):

我局受理刘华江(身份证号码:320722199710027331)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现有证据证明刘华江于2017年9月8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予以认定为工伤。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