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千元即可设立慈善冠名基金

捐款千元即可设立慈善冠名基金

■单独建档记账,捐赠人可自主选择救助项目、捐赠对象; ■本报参与助学行动的受助学子联合设立了“阳光圆梦”助学基金

昨天是第3个“中华慈善日”,《南通市慈善总会小额慈善冠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其中一大亮点是市民个人(家庭、小团体)仅需捐款1千元、单位或企业捐款1万元即可成立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大大降低慈善冠名基金的门槛,让慈善真正实现人人可为。

捐款千元,即可冠名慈善基金

大多数人印象中,冠名一个慈善基金可不是普通人承受得起的。市慈善总会2017年7月修订的慈善冠名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就明确“个人慈善冠名基金设立初始不少于2万元”,且可以分年、分次捐出。

此次推出的小额慈善冠名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了冠名门槛:最低额度为“公民个人(家庭、小团体)1000元(含1000元)起捐,单位、企业10000元(含10000元)起捐”。这让更多个人及家庭、小企业及团体也可轻松拥有自己命名的慈善基金。

市慈善总会会长王德忠认为,让更多的普通百姓冠名慈善基金,其意义不是简单的捐钱,更是家风的传承、精神的收获。

爱心传承,“阳光圆梦”慈善基金成立

近年来,慈善冠名基金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慈善总会秘书长王勇介绍,在《办法》起草阶段,便有不少热心市民前来询问有无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在《办法》实施当天,两个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同步宣告成立。据了解,我市首个慈善冠名基金来自一对爱心夫妇,共同出资2千元,成立“南通市慈善总会良韵基金”,主要用途为助学。

另一个小额慈善基金则是由部分“江海阳光·慈善·福彩”助学行动的受助学子联合发起的“阳光圆梦”助学基金。2009年,由南通市教育局、民政局、南通日报社、慈善总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5家单位联合发起“江海阳光”助学行动,十年来共资助2298名大一新生走进大学校门。如今,他们中的部分已走上工作岗位,改变了自己和家庭的命运。由首批被资助学子朱松松发起倡议、2011年受助学子杨建彭率先捐款成立了“阳光圆梦”基金,希望曾经温暖他们的“江海阳光”让更多身处困境的学弟学妹圆梦大学。

过程透明,全程体验慈善快乐

“我做慈善我快乐,我的基金我做主。”王德忠介绍,慈善冠名基金的一大特点便是由捐赠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做慈善,捐赠人可自主选择救助项目,在公益的前提下,市慈善总会将根据捐赠人意愿来实施救助,小额慈善冠名基金也不例外。捐赠人十分清楚自己的钱用给了谁,用了多少,全程体验慈善的快乐。

“经常听人说,这些年做了不少好事,捐了不少款,但到底捐了多少钱、帮了哪些人,自己也说不清。”王勇说,市慈善总会对每个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单独建档记账,确保专款专用,接受基金设立人监督和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定期组织捐赠者参与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市慈善总会郑重承诺,将运作好、管理好每一个慈善冠名基金,为扶贫济困、构建和谐南通、提升困难群体幸福指数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报记者袁晓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