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眼睛,提高辨识能力

P2P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关部门提醒——

擦亮眼睛,提高辨识能力

浙江省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周某。自开业以来,周某利用其掌握控制的“某投资”网站平台,以P2P网络借贷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对外发布大量含有虚假借款用途(项目)的贷款信息,向全国各地公众大量吸收资金并维系其个人掌握和使用资金池。因涉嫌违法,周某于2014年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于当年3月对其实行强制拘留,冻结资金1.7亿元。4月,周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15年,法院依据《刑法》第192条,对被告人周某宣判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从该P2P网贷平台的借款信息看,主要借款人身份和借款用途(项目)几乎全为虚假信息,系周某本人自编自导自演,虚造身份登记注册并以此发布虚假投资标的。同时投资者资金未经第三方存管,直接流入周某及其亲属账户形成巨量资金池。

从该P2P网贷平台的投资收益率看,该平台投资标的高额年收益率特征十分明显,不仅远远超过银行贷款利率,也大大高于正常经营的P2P网贷公司平均收益率,成为诱惑大量投资人参与活动的杀手锏。

从该P2P网贷平台的资金用途看,投资人资金进入资金池后,实际由周某一人支配,自由使用。经审理认定,在无明确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周某对自己资金随意处置,仅将极少部分用于经营,大量用于个人挥霍,导致巨额集资款无法归还。

●提醒

在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的背景下,金融业经营高风险的行业特质没有改变,包括P2P网贷在内各类互联网金融对于人员专业水平、业务规范、资金安全等都有很高的要求,更有甚者,以互联网金融为名参与其中,行庞氏骗局损害广大群众利益。因此,投资者应擦亮眼睛,提高辨识能力。

一是应选择正规合法的互联网投资平台。结合监管要求与各方披露信息,四看一辨,看平台资质备案,看投资回报高低,看借款信息真假,看资金管存情况,辨别网贷平台产品正规性与合理性。

二是应培养健康正确的投资心态。树立风险意识。收益与风险成正比是任何投资活动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投资者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也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被一时的高利息所诱惑。

三是应重视异常情况的监督举报。对于身边发现各类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自觉向有关部门及时举报,做到违规平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将投资人损失降至最低。

南通建行全面打造

“普惠金融”大行

2017年以来,建设银行南通分行大力实施“普惠金融”战略。截至2018年6月末,该行银监口径普惠金融贷款新增12.15亿元,投放量居国有四大行第一名。特色产品“小微快贷”成为大银行服务小微企业,解决社会痛点的典型范例。

该行围绕小微企业、商户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农户等五大普惠群体认真做好“送贷”上门工作,重点加强专业市场、商圈管理机构合作,推进集中批量服务。通过加强银税合作,实施小微企业代缴业务工程,积极开展对新开户企业代缴税业务,并大力推荐“云税贷”等重点普惠金融产品达到良好效果。

今年下半年,分行贯彻落实国务院普惠金融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创新推出了“抵押快贷”V2.0服务。该服务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灵活运用客户评估和分析模型,深入挖掘客户需求,精准对接目标客户,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降低了客户贷款成本,改善了客户体验。目前“抵押快贷”V2.0已投放87笔、金额1.34亿元。

建行南通分行还通过建设“裕农通”普惠金融服务点,推动对广大农户的综合金融服务工作。该行已建设231家普惠金融服务点。目前海安、如东已实现助农服务点“村村通工程”全覆盖,如皋实现重点乡镇全覆盖,通州区已覆盖一个乡镇。 建通

两大App7.0正式上线

招行全面探索零售金融3.0

2018年9月17日,招商银行在京宣布招行两款重磅产品招商银行App7.0、掌上生活App7.0迭代上线。这也是招行宣布全面进入App时代、推进零售金融3.0转型后两大App的首秀。

招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这次发布是招行对于未来银行核心价值以及零售银行3.0时代的探索与回答。”他表示,除产品功能迭代升级外,两大App背后运营理念的转变更能彰显招商银行在App时代变革的决心。

对于坚持双App并进策略,招商银行认为,两个App特色鲜明。从用户的角度看,两个App可吸引到不同的客户群体,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多App策略也是互联网公司的习惯做法。

有业内评论认为,招商银行App和掌上生活App相当于给招行的数字化转型插上了两个翅膀,从地面行走的动物,升级为能飞、能跑的两栖动物,守可精耕细作,进可攻城略地。截至今年8月底,招行两大App累计用户数已近1.3亿,月活用户数已逾6757万。

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