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人大推广实施
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在近期召开的通州区基层人大工作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在专题部署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将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实施。
通州区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选择了川姜和石港两个镇,组织开展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完善该项工作,2018年7月,通州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实施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审议《通州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将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在区、镇两级统一部署实施。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向各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详细解读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项目征集初定、项目审议票决、实施监督评估三个阶段及项目征集、项目初选、大会票决、政府实施、人大监督、代表评价等六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推动作用,维护票决结果的权威,助推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在项目征集初定阶段要发动代表广泛参与,促进政府决策与民意民愿深度融合。在项目审议票决阶段严格规范程序,实现党委意图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在项目实施监督评估阶段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体现全程监督与跟踪问效的责任担当,使民生实事项目既问计于民,又问效于民,切实提高民众的获得感。 ·曹玉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