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精准“猎狐”
11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落网
本报讯 (通讯员苏锦安 记者何家玉)今年以来,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开展“猎狐2018”专项行动,已抓获境外经济犯罪逃犯11名。
2013年至2016年11月间,海安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未获得金融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在以色列以外汇兑换为人民币并汇回国内,从中牟利,非法经营额达4亿余元。2017年10月,李某某被海安警方上网追逃。经过合成侦查,警方确认李某某一直生活在以色列,之后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等多个渠道,对李某某进行规劝,讲明政策和法律。今年1月30日,李某某回国投案自首。
以“智慧警务”为新的突破口,警方运用高科技提升境外追逃能力和水平。针对在逃时间长、缉捕难度大的境外逃犯,经侦部门强化线索搜集和数据侦查,摸清基本情况,适时开展联合调查、遣返和合作劝返等工作。在今年抓获的11名外逃犯罪嫌疑人中,有9名是依托数据分析实现了精准出击。
公安部门还依托“警侨联动”机制,主动对接南通在境外的商会、侨民等组织和个人,深挖外逃人员和资金线索。对在侦非法集资等涉众型案件中有外逃风险的犯罪嫌疑人,警方也及时采取措施,阻止其外逃。今年以来,我市共对70余名经济犯罪涉案人员采取了限制出境等措施。